法老的宠妃3大结局

话说完,我似乎感到时间的沙漏开始运转。沙子慢慢地挤过狭小的通道,落到另外一面,发出几乎细微而不可闻的声音。

那是生命流逝的声音。

我看着缩在角落的少年。他蜷缩着,什么都做不了,被弄瞎的双眼流着脓血。他如此脆弱,甚至不如一条充满着求生意志的狗。但是看着他可怜的样子,我心里怎样都聚集不起杀意。

突然,我听到外面疤痕男在屋子周围洒油的声音。若我不杀死他,我就无法离开这里。我无法见到完成任务得胜归来的菲坦,亦不可能再对当年救了我的那个人,道谢……

我绝对不要因为这个像狗一样苟延残喘的埃及人,毁掉我生存的意义。

噼啪的声音想起,疤痕男没有食言地点燃了火苗。火舌如巨蟒一般瞬间吞噬了房间的一角,热气燃尽了我心中的最后一份理智。我的手指坚硬地竖起,我一步步地走向角落里哭泣的少年。

我跑出房间的时候,大火刚刚吞噬了梁柱,我刚刚迈出去,房子就轰然倒塌,化为黑色的尘污,向空中缓缓升起。疤痕男已经没了身影。远处,夕阳将天空渲染成了火焰般的红色。

我的手上沾满了血污,沉重而肮脏。

真正苟延残喘的人是我。从逃离底比斯后,就一直在疤痕男的施舍下,靠着抛弃良心、抛弃自尊,拼命地活着。这样的我,就算我有天可以逃离疤痕男的掌控,回到母亲的身边,我也已经没有资格再回到正常人的生活了。

我沮丧地看着天空,却一滴眼泪都掉不出来。

为了自己的存活,而杀死了一个无辜的人。那一天,我觉得心中有什么坚硬的东西,渐渐地碎裂了。

过了一个月,菲坦回来了。她失去了一只眼睛,但是任务圆满地完成了。她是一同出行的几个人里,唯一一个活着回来的人。疤痕男很重视她,但是菲坦却变得沉默寡言,不管我怎么问,她也不愿提起任务的事情。

而我,渐渐地习惯了杀人。对我而言,杀死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与杀死一只猫或者狗没有任何区别。他们都是类似的纹理、类似的温度,没有任何难度。

疤痕男很重视我。他花了大力气培养我,却很少让我去执行真正的任务。

我十五岁那天,他对我说:“冬,现在到了你的最后测试了。通过这个测试,你就要去执行一个最重要的任务。我等了这么多年,总算找到了你,以你的天分,你一定可以为我们希伯来人报仇雪恨……”

疤痕男说,任务的书卷放在绿洲外百里处一个村民的家里。但是到达那个村民的家前,我会遇到数个人对我阻击。我要击倒那些人,最后到达指定地点。

杀人不难。

这是我十年来学会的唯一一件事情。一路上,我确实地受到了无数蒙面人对我的攻击。我合拢手指,轻松地将他们一一击倒。不出半日,村庄就在眼前,这时,突然有人拿着短剑,跳到了我的面前。之前来攻击我的人,都是三两个人一拨,这个人却单枪匹马,看来一定是有些本事。

我没有多说,向那个人冲去。

来者果然有些厉害,招招凌厉,迎面向我扑来。我收起了漫不经心的态度,开始全力抵抗他的攻击。但终究,我还是更胜一筹。在无数次相互的回击中,我抓住了他的破绽,终于在他一次攻击中,我将手插入了他的身体。

那个时候我想,他用剑用得真是不错。如果有机会,真想让菲坦也与他交手看看,不知谁胜谁负。可这个念头刚刚闪现,我的脑袋就嗡的一声,完全乱掉了。

我惊慌地跑过去,扶起那个被我杀死的人,颤抖地揭开这人面上的蒙布。

菲坦苍白的脸上全是血迹。

我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凄惨画面。我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回身过去,一个个地掀起其他人的蒙布。

每一个人,都是十年来与我朝夕相处、一起训练、成长的伙伴。

我最后的试练,竟是要杀死我在世上最亲密的人。

他们知道我是谁,却依然如同冰冷的机器一般向我刺来。可我也没有资格诋毁他们,我方才已经被杀意完全占领了思绪。不然我怎么可能不会发现他们是谁,我怎么可能认不出菲坦——我竟然杀死了菲坦。

来不及落泪,我将菲坦在路边找了一处绿荫葱葱的地方,埋了起来。

我想起很多年前,菲坦第一次执行任务回来。她失去一只眼睛,还是满脸血污。我不管怎么问她、怎么摇晃她,她什么都不肯告诉我。她只是叹着气,轻轻地拂过我的头发。她说:

“人是这样的生物,只有在被深深伤害时,才认清对方如此珍贵。”

菲坦,她杀死了对她很珍贵的人吧?而在她杀死对方的时候,她也被深深地伤害了吧。

就好像我一样,虽然我没有受伤,但是我的心就好像被利刃刺穿一般,被翻搅着,胸腔已经千疮百孔了。

走到目的地前,不出所料,最后的障碍是疤痕男。他对我微笑,说:“很好。现在你来打倒我吧。”

在我杀死疤痕男之后,我才明白,这是一个怎样处心积虑的计划。

我除掉了这个暗杀集团的所有人,这个世上不会有人再知道我的身份。疤痕男为我安排好了剧本,那是希伯来人最终的任务,改变命运的任务——杀死法老,杀死拉美西斯。

我本对他没有特别的感觉,但我就算活着,也没有什么其他的意义。可想起这些年的过往,我莫名地,将失手杀死菲坦的罪恶、身为杀手的肮脏感、无力抵抗命运的无奈,全部归咎于这个我素未谋面的年轻法老。

那天起,自然而然地,我把杀死法老变为了我生存的意义。

我要杀死他,我一定要杀死他。

我坐在尼罗河畔,如是想着,盘算着下一步的计划。突然,我看到不远处的岸边,趴着一个身穿白衣的人。

不知出于何种想法,我慢慢走了过去,刚靠近,就被她一下子抓住了脚踝。

她抬起头,蓝色的眼睛狠狠地盯着我,但却好像看不清我的脸,或者说,她根本不介意我是谁、长什么样子。

“拜托你,带我回埃及——”

说什么呢?这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我抽起脚,想要离开。

但是她却拼命地拉着我,她那样纤细的手指,却如此有力,深深地嵌进了我的脚腕里。

“带我回埃及,我把这个给你。”她从胸前拿出一块硕大的红宝石。那宝石红得妖异,远远看来就像一只血红的眼睛,却又好像承载着流动的鲜血。她的眼睛已经半闭半张,若我就这样不理她,她也就会那么死了吧。

但是我看着她金色的头发和白色的皮肤,我想起了多年以前,心里隐隐记得的一个身影。

我啐了一口,将她拉了起来,“你去埃及哪里?找谁?”

她像一块破布一样被我提拽着,垂着头,低低地说,声音清脆却微弱,“孟斐斯……底比斯,都可以……带我去见,见他。”

“喂,他是谁?”

“孟图斯、礼塔赫、布卡……都可以,带我去见他……”

她甩出的名字都是埃及的政要人物。我一边想着这个女人是不是疯了,一边又有点好奇她怎会有这么珍贵的宝石。

思考再三,我决定日行一善,送她回去。万一她真的与埃及王室有什么关系,这对我以后接近拉美西斯,说不定还有些帮助。

但是,我的命运,就在那天改变。

我把她交回了孟斐斯,并拿走了那块血红的宝石。

不久之后,我才知道这块宝石是埃及之秘宝,有着它特殊的名字——荷鲁斯之眼。全西亚的人都在寻找的宝贝,阴差阳错地到了我的手里,而我却好像打开了诅咒之门,当我将它收进怀里的时候,它将我带回了过去。

回到了十数年前的一个下午。

我抱着要刺杀法老的心态,加入了为王室服务的暗杀集团。

对我来说,杀谁都是一样的。我很快变得成功,一步一步、一步又一步地接近了埃及的法老。我得以参加王室的晚宴,我有机会见到了将我养育了五年的母亲——提雅公主。从贵族们的风言风语中得知,她当年曾经爱上一个希伯来人,却遭到了拉美西斯的强烈反对,活活将他们拆散。我内心中,对于拉美西斯的恨意一层又一层地叠加了起来。

总有一天,我会将我的手,狠狠地刺入他的身体。而他生命的终结,就是我生存的意义。

我蛰伏着,积累着法老对我的信任,耐心寻找着下手的机会。

有一天,法老命我去宫中照看一名侧室所生的公主,保护她的平安。

这样一个残虐、冷漠的法老,也会有在乎的东西吗?我心里带着嘲笑,来到了王室居住的宫殿。

那是我第一次正面见到艾薇公主。在我看到她金色的头发、白色的皮肤和水蓝的眼时,我突然有种感觉,这个人已经存在于我生命里很久了。我们这一次的会面,绝不是我们第一次的相会。

可我却记不清,到底什么时候,我还曾经见过她。

她抬着眼,带着几分不信任地看着我。

而我只是谦恭地弯下腰,轻轻地问候:“殿下,冬拜见。”

我记得她那个时候,略带客气地微微颔首,重复了一遍我的名字。

在后来的很多年时光里,我们命运的绳子互相交织着,纠缠着。在我得知她是救过我性命的人时,在我得知她是拉美西斯最大弱点的时候。我一方面怀抱着对她的感激,而另一方面,我又因对拉美西斯的憎恨,而想出手伤害她。终结她的生命,将会给拉美西斯带来巨大的创伤与悲恸。那个永远都高高在上的人,因为他,多少人阴差阳错地失去了自己最珍贵的存在,我也想让他尝到这种绝望的感受。而另一方面,我能看得出来,对于艾薇而言,拉美西斯的存在是多么重要。

因此我犹豫着。

她救了我,我应该保护她,不去做任何伤害她的事情。

但若我放弃了刺杀法老的复仇计划,我活到如今所做的一切是为了什么,我的未来,又要因什么而活下去?我漫长的人生中,只有这两个单纯的目的。但它们却完全地彼此矛盾着。这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加可悲又可笑的人吗?

每一日,我都活在不知该如何是好的迷茫中。

我陪伴着艾薇,离开埃及,前往古实。我看着她开心、沮丧、愤怒。她说她来自未来,但她却是我见过活得最真实的一个女孩子。她就像活在阳光里,而我永远都是另一面的影子,追随着她,仰慕着她,却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自己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后来,她为了保护拉美西斯而死,我选择了利用荷鲁斯之眼,去追随她。

神的力量不应为人类所用,妄想自己可以一次找到她,完全是我自大。在漫漫时空的旅程中,我思念着她,想着我何时可以再见到她。

我跳跃在时间的缝隙里,短短十年,我经历了别人几世纪才会经历的变化。我如饥似渴地学习着不属于我出生年代的知识、思想、哲学。我如同一个盲者,突然被擦亮了眼睛。我想,若我能在她与荷鲁斯之眼的诅咒接触之前找到她,她便不会回到过去,不会爱上拉美西斯。她就会留在这个时空,而那个时候,我也丢掉荷鲁斯之眼,与她一起留在这里。

我可以照顾她,让她活得幸福,让她不再受到任何伤害。这样我的人生也会是充满着意义的。

我充满期待地计划着,终于,在她起程前往莫迪埃特家族之前,我在机场找到了她。可就差那么一点,就只差那么一点。她还是接触到了亚曼拉公主的诅咒,她还是开启了时空的螺旋。而我,也必须要随着荷鲁斯之眼,前往下一个年代。

我终于明白,宿命是不可违抗的。

在几年后,伦敦的重逢,我们又一并回到了古老的埃及,但我却比她掉落了更早的十年。荷鲁斯之眼液化,不管我喝下多少次液化后的药水,它只会烧灼我的喉咙,却不会将我带回她的身边。漫长的十年,我静静地等待着,等待着我与她再次相会。我的命运被紧紧地缠绕在她的命运之路上,而她的命运,又被紧紧地缠绕在拉美西斯的命运之路上。不管经过多少时空、不管过了多少年,她就好像飞舞的小虫,只要有半分机会,就会挣扎着飞向拉美西斯这耀眼的太阳,即使她会被日光的火焰,燃为灰烬。

经历了那么多,我只能在一旁看着她。我永远得不到她。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为了寻找她,我在漫漫时空受到的挫折。

在我亲手刺杀法老后,我将她送离埃及。

我看着她远去的身影,想着,我的人生可以结束了。我已经没有活下去的意义。

突然,她转回头来,她对我说:“冬,你存在的意义并不仅仅为了报恩或者复仇……你总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的!”

我抬着头,夜风吹在我的脸上,而她的身影,已经渐渐远去。我低头看着自己染满鲜血的手,上面凸起的青筋提醒着我一直以来做过的肮脏勾当。

我真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吗?

我这样的人,真的可以活得更加有意义吗?

一次次地翻阅古卷,我终于知道了为什么荷鲁斯之眼会液化。因为它是时空的复制品,而正品一定藏在广袤西亚的某个地方。我将荷鲁斯之眼的碎片送给了艾薇。她一定可以通过集齐秘宝之钥,再次使得那古老的力量复活。而只有这样,一切的轮回才会重新开始。

我突然想明白,在多年之后,我第一次得到荷鲁斯之眼时,便一定是她交给我的。若她没有把这神奇的力量给我,我便不会经历这么多的事情,我的人生便会宛若千千万万个希伯来人一般,单纯而麻木。

此时的我,心生感激。我感激神让我与她相遇,感激神让我得到这个年代不存在的知识,亦感激神赐予我心灵上的反复与肉体上的折磨。这一切使我变得坚强而勇敢。

活下去,耗费了我们存在于这个世上最大的勇气。

不管怎样的苦难,不管怎样的挑战,我们应当带着对未来的希望,坚强地珍惜每一次的呼吸,迎接每一次太阳的升起。

希伯来人的子民们,动用他们庞大的财力和巨大的关系网,终于在埃及南部的一角,找到了失传许久的、荷鲁斯之眼的正品。那个时候,我最珍贵的人,艾薇——作为拉美西斯的王后伊西斯奈芙特已经去世了。我怀抱着对她全部的敬意、怀念与爱慕,将这块神奇的宝石送回了她的身边,希望她坚强而美丽的灵魂可以将其带到遥远的来世。

那一刻,一切都会重新开始。

她一定会再次回到这片她深深爱着的、眷恋的土地。而我也得以与她相会,从而获得这些珍贵而难忘的记忆。

而我,必须放下笔了。

现在我要带领我希伯来人的子民,翻越西奈山,走向新的世界。

我们逃过了法老的追兵,逃离了埃及人们的唾弃,现在我们即将去到神赐予我们的土地,开始我们全新的生活。希伯来的子民们站在我的身后,互相挤靠着,取着暖。

漫漫黑夜的一角被缓缓掀开,太阳的光线悄悄地爬过西奈山的一角,向空中延展过来。

星星的光芒渐渐淡去,夜幕被轻描淡写地撕开。

我的子民们,低低地唱着圣灵之歌,他们流着泪,跪拜着,赞叹着生命的美好。

母亲,艾薇,菲坦!

这一刻,我终于找到了我生命的意义。

宛若树木可以为我们提供阴凉与充足的生命之息。

花朵可以为我们带来美丽与沁人的芬芳。

河水可以孕育生命,土地可以带来收获。

我看到了山另一侧亮起的神迹,那是我生命中最美丽的曙光。

大结局,三部完结。

 

上一章
上一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