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你敢说你后悔遇见我吗 作者:唐欣恬

不管你是男人,还是女人,不管你是喜欢我,还是曾经喜欢我,不管你是讨厌我,还是曾经讨厌我,你敢说你后悔遇见我吗?十八岁到二十二岁的青春,像是刚刚开锅却还没熟的玉米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泡,散着青涩的味道。我就是一颗玉米粒,在其中跳跃,煎熬。你们也是。

(1)

我高考时发挥超常,比个人真实水平大概超常出了50分。我乐滋滋地要么在家吃喝睡地养膘,要么出门吃喝地养膘,静等着天津南开的录取通知书辗转至传达室大爷的手里,然后再由大爷交到我的手里。传达室大爷没什么文化,但他坐传达室的这十几年中,年年给小区中的孩儿们送录取通知书,自然而然地就把国内大学的排名先后懂了个门清儿。偏偏他无儿无女无老伴儿,每天憋屈得看见谁跟谁谈心,于是谁上了名牌儿谁上了破烂儿,谁本科谁专科,全小区的男女老少无一不知晓。当时我特踏实,以为南开手到擒来了,也琢磨着南开凑合了,不至于被大爷宣传出去后给我爹娘丢人,所谓心宽体胖,我的腰啊腿啊就随之丰满了。但,最后大爷交给我的录取通知书并不是南开的,而是与南开位于同一座城市的另一所大学,那是我的第四志愿。我记得那天我一边哭一边骂街,说“他妈的狗屁南开”,时至今日,我骂街的水准也仅限于“他妈的”和“狗屁”。水涨船高,那一年南开真正坑害了数以万计的中华好儿女,譬如我。

我很快就收拾了两个大行李箱去了那座城市,因为我不愿意继续留在小区里被人品头论足,不愿意再看见传达室大爷那两片比我的还红润的嘴唇。我只是在初中时喜欢过一个酷似金城武的男生,那种喜欢淡得就像一朵白荷花,特清雅,而高中三年,我十六岁至十八岁的美好年华中竟然无一心上人,所以我走得潇潇洒洒,与几个男性朋友喝了几杯再与几个女性朋友抱了一会儿后,我就拎包走人了。

那座城市里有我除去爸妈之外的所有亲戚,搞得我没有一丁点儿离乡背井的惆怅。我住在姥爷姥姥家,有自己的一间卧室,向阳。

我的那个第四志愿正在盖公寓楼,开学时间拖到了九月中旬。我闲得慌就去了一次施工现场,远远的我看见了一片五彩缤纷的建筑笼罩在尘土中,我当时想到了大漠中的海市蜃楼。说实话,那公寓的外部配色真的很糟糕,我几乎用了三年半的时间才渐渐适应了那种视觉冲击。我那天也看了看内部构造,四人一室一厅一卫生间,我心满意足地挂着一身尘土打道回府了。

报到那天,我忘了自己穿的什么了,但我记得美人鱼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袖上衣,印象特深刻,觉得她有一点胖胖的。我是很喜欢和有一点胖胖的女生在一起的,衬得我苗条而又不会影响我们的整体效果,美人鱼就恰到好处。但第二天我就发现她丰胸蛮腰,身材那叫一个正点,这个被我卑鄙地当作绿叶的丫头实际上是朵红花。那件白色的短袖上衣我之后也再没见过,我觉得自己中计了。

我们的寝室比我预先勘查的那一型还要高档,超级大的厅以及卫生间里超级大的镜子,我从那个时候就彻底忘却了南开带给我的伤痛。门牌号也很吉利,一五八,要我发,我高中寝室的门牌号是四一八,死要发。我知道我这辈子是发定了。

除了美人鱼,另外两个室友一个是可可,一个是叮咚。只有可可是本地人,叮咚是湘妹子,美人鱼来自大西北,我虽然在那座城市里遍地是熟人,可理论上也算北京考生。我们三个是班中仅有的三个外地女生,加上可可,凑成了“要我发”。

第一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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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报考的专业是信息技术,当时填志愿的时候这个专业还算热门,我爹娘是梦想着四年后我摇身一变成了IT界一女强人,而我的想法就单纯多了,我是一味地看中了这个专业偏男性化而又不至于太排挤女性,和我高中时选择理科的原因大同小异,我就是奔着男人多的地方去了。可事实上我们系的男生并没有远远多于女生,我们班是精确的一点五比一,别的班都是约等于一点五比一。

开学第一天,我们四姐妹就早早出动了,行动之一致步伐之协调是别的寝室可望而不可即的,之后的很长时间我们都是以团结而著称的,在别的寝室窝里斗斗得轰轰烈烈时,我们仍是手挽手的四朵姐妹花。虽然我们中途由于各自恋爱由于各奔前程由于背景差异而有个别同志短时间脱离组织,甚至也曾出现内部矛盾,但大四下半年频繁的散伙饭局中,我们两瓶啤的下肚后就会四个人抱头痛哭,别人越劝我们就越泣不成声。看着别的姑娘们端庄地互道珍重,我们就怀疑她们是不是冷血。后来我们和别人都恍然大悟了,人家别人都是本地人,我们四个人四座城,毕业后各奔东南西北,自然比别人多了感慨,于是别人看着我们哭,我们看着别人不哭,都不再纳闷了。

扯得太多了。

我们早早到了教室,霸占了教室中央的前两排。我不知道她们怎么想,反正我是因为近视且不戴眼镜且企图在新同学们一进入教室就看清他们面貌才选择前排的。

我那天穿着军绿色的无袖上衣,白色的七分裤,军绿色的凉鞋,自认为还算神气。而那三个姐儿们后来说我那天显得特胖,我听了这话还反驳她们,说我那会儿本来就特胖,但反驳完了心里也不舒服。我之所以把那身打扮记得这么清楚,也因为后来阿羽说第一次见我以为我是乡下来的,穿着个白色透明的捞鱼裤。

阿羽是我们班体委,是体育部的主干,是我第一个爱人,也是我第一个男人。

又扯得太多了。也许我不适合写长篇,我的思维是跳跃式的,却又缺乏总体上的规划才能。

我和美人鱼坐第一排,可可和叮咚坐第二排。我和美人鱼一直用眼角瞥着教室门口,每进来一个人我们就交换一下眼神然后窃窃私语。直到班里密密麻麻坐满了人,我们也没能眼前一亮。概括地说,男生都像邮筒,而稍微令人欣慰的是,美女都在我们寝室。这个概括的前半句之后得到了纠正,因为事实上我们班男生的高度在系里是拔头筹的,大概是因为角度问题才被我们误以为是邮筒,而后半句却被我们信奉了整整四年。

邮筒们不包括阿羽,他是从后门进入教室的,根本没打我眼皮底下经过。直到自我介绍阶段,我才回头看见了他,并且眼前一亮。

那天我只记住了阿羽以及新鲜出炉的班长哥哥,之后我用了很久才认全了全班人马。大学就是如此的,要么你逃课要么别人逃课,外加几百号人的大课,直到第二第三学期了,你才如梦初醒,哦,那个四眼儿是和我同班的。

据说第一天班里很多男生相中了一个叫凝凝的女生,我们四姐妹唏嘘着男生们瞎了眼,那凝凝除了一头瀑布般的黑发之外无一可取之处,身高还不及我,并且生着满脸的雀斑。

第一卷 (3)

(3)

阿羽和可可被编入了开学典礼的仪仗队,于是成了班里最先混熟了的一对男女。但他们没传出什么绯闻,毕竟二人在高中时代都结交了对象,而当时都尚未分手。可可个性很爽,那种爽介于爽朗和豪爽之间。她认了阿羽做弟弟,阿羽叫她"二姐"。之所以是"二姐",是因为可可做主让我和美人鱼一起认了这个弟弟,美人鱼是大姐,我是三姐。叮咚有一个亲弟弟,她说一个弟弟就够受的了,不再认了。阿羽叫我们姐姐并不吃亏,我这个三姐也是名副其实的大他八天。托可可的福,我才得以接近这个让我眼前一亮的男生,而不再仅仅是遥望着流口水了。

叮咚一开始学习很刻苦,上课去的很早而且坐在前排,认真听讲甚至坚持不懈地记笔记。她是后来才颓废的。

而我们三个打一开始就是踩着上课铃进教室,直奔最后一排,再踩着下课铃出教室,如果老师腿脚慢了一点,绝对将是第四个出教室的。那时候逃课风还不是很盛行,所以我们的举动就算是比较叛逆的了,尤其因为我们是女生。阿羽也是叛逆的,他打一开始就逃课。听说他经常去外校找他女朋友。他偶尔来上课就会坐在我们三个旁边,而我每次都是坐中间的,所以没机会挨着他。他随身带着扑克牌,我们四个就玩比大小的游戏,比如谁大谁傻或是谁小谁请吃臭豆腐之类的,乐此不疲。

我们是第一届入住新公寓的。起初公寓的管理制度很松散,也可以说弥漫着自由的味道,男女生是可以光明正大地互串寝室的,虽然之后被明文禁止了,但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因为那个时候已达到了恋爱高峰期,这世上没有什么力量可以阻止男人和女人在一起。

阿羽经常来我们寝室玩,胡扯或是打扑克。他在的时候我是有点紧张的,毕竟我情窦半开不开。他有女朋友,而这并不影响我心仪于他。有一次他来的时候我正巧在戴着眼镜看漫画,一抬眼看见他好像看见了天神,一个特英俊的天神,穿着藏蓝色的毛衣,里面白色衬衫的领子硬挺挺的翻出来,当时我就愣了。我通常是不会戴着眼镜见人的,因为我自认为我戴眼镜不好看。阿羽证明了我是对的,他说:"三姐,你戴眼镜像青蛙大法官。"我想我的脸一定红透了,大概耳朵和脖子都红透了。从此我见阿羽就更紧张了。

阿羽说要给我介绍一个男朋友,他说:"我那哥们儿特帅。"也许我是太好色了,又也许是我当时对阿羽仅仅是喜欢,像雾像雨又像风的那种喜欢,反正我是痛痛快快地答应了。

他那哥们儿叫核桃。

阿羽带核桃来我们学校那天,我穿了一条红裤子。事后姐儿们又说我那天显得特胖,说我关键时刻最会自毁形象了。我无语,无语为什么她们总是放马后炮,一个个全是事后诸葛,要不然就是存心坑我。

相亲宴就设在了西院食堂,是阿羽刷饭卡请客。那天我除了核桃,还认识了一个被他们叫做"卷毛"的女生。那女生是他们高中的同班同学,现在在我们学校念商务英语,喜欢了核桃三年,未果。我觉得相亲宴中让这么一个女生列席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核桃真的特帅,白白净净,胳膊长腿长。但他肯定嫌我不够美女,饭后我送他去公车站时他竟然追车,好像逃难似的。当时我并没有很懊恼,因为多亏了他,我才意识到自己是真的喜欢阿羽,即使他比阿羽帅,我也是喜欢阿羽。而现在我就更不懊恼了,因为大四的时候我差一点被他强暴了,虽然那是我人生中的污点,但至少证明他对我产生兴趣了。

核桃追车走了,他跑得特快,好像追不上那一辆车他就会被我这个穿红裤子的胖女生生吞活剥似的。

我忘了卷毛之后去了哪里,总之那天是我和阿羽两个人走回公寓的。

阿羽问我:"你觉得他行吗?"

我当时已经意识到了自己对阿羽的感情,所以一肚子的委屈,出言不逊:"行,是个人就行。"

阿羽问我:"那我行吗?"

我说:"行。"

第一卷 (4)

(4)

阿羽没有开玩笑,我也没有开玩笑。我说这个"行"字的时候,他已经把我送到了寝室的楼下,在那里我们第一次拥抱了,在两排锃亮的自行车中间我们第一次紧紧地拥抱了。他并没有提及他的女朋友,我也没有问,像是没有那么个人似的,反正当时我是忽略了那么个人。之后我上楼去了,在安静的楼道中我可以清晰地听见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

姐儿们正一个个地抱着膝胡说八道,见了我就齐刷刷地扑上来,口沫横飞地逼问我核桃如何如何,我呆滞地说:"我和阿羽···"她们的领悟力是惊人的,想象力也是丰富得绰绰有余。叮咚啊了一声,表示她惊讶。美人鱼嘿嘿嘿地笑,表示她已经联想到了限制级的画面。可可说了四个字,"我就知道",表示她的确是个事后诸葛。

之后我和阿羽开始了很低调的交往。我虽然继续无视着他的女朋友,不给他施加任何压力,但我却不能心安理得地被别人看作第三者或是小老婆,于是我坚持遮遮掩掩地搞地下情,或是拉着美人鱼和可可做幌子像以前那样四人行。

我记得我们第一次单独约会是在一个周五晚上。我参加了一个骗人钱的计算机一级辅导班,从寝室出发去上课之前接到他的电话,他说下课后去接我。我整节课坐立不安抓耳挠腮,刚一下课就冲了出去,但想了想又刹住了脚步,我想到了"矜持"这个词所以决定留守在下课人潮的中后段。隔着玻璃门我就看见他靠在喷水池旁边的路灯上,银灰色的风衣闪闪发亮,更像一个天神了。

他牵着我的手毫无目的地地走,我几乎一言不发,抿着嘴听他抑扬顿挫地高谈阔论。路边有卖糖葫芦的小贩,我要他给我买一串他喜欢的,他挑了一串荸荠的,四个大大的荸荠裹着明晃晃的糖串成一串。回寝室的路上,我说要给姐妹们买糖葫芦吃,借机又多拿了一串山楂夹豆沙的企图犒劳自己,我本想不露声色地瞒天过海,偏偏他不准我掏钱,于是小贩跟他说"四块"的时候,他明白了我为什么会手脚如此麻利地把那几串糖葫芦套进了塑料袋。既然东窗事发,我也就不必等回到寝室再解我的嘴馋了,索性坐在他自行车的后架上三口两口消灭了那串山楂夹豆沙。在寝室楼下"抱别"的时候,掉落在我身上的诸多糖渣粘到了他的身上,我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永世不再见天日。

之后我气呼呼地给姐妹们分了糖葫芦,她们见了吃的就完全视而不见了我的怒火,在她们心目中,食物至高无上。

我慢慢地知道了阿羽女朋友的一些情况。她是阿羽同校同级不同班的高中同学,是阿羽的第二个女朋友,在阿羽和他初恋女友产生裂痕时主动出击攻其不备大获全胜。我也看见了阿羽钱包中的她的照片,一张黑白的艺术照,典型的美女。之后我见过一次她本人,魔鬼身材,她一七五的身高让我着实自卑了一阵子,当天晚上我就梦见她手举着阿羽的打火机而我怎么蹦也够不着。至于她的五官,我无法客观地评价,我只能说她一个眼睛很大,另一个眼睛很大很大。

阿羽偶尔要去陪女朋友,我不会嫉妒感,但会有淡淡的失落。那时候我们姐妹几个也开始了逃课,其实逃了课也是无所事事,只是窝在寝室中长吁短叹。可可的男朋友去了哈尔滨某大学,美人鱼和叮咚都是待字闺中,我是一个无名无分的第三者,所以阿羽去陪他正牌女朋友的时候,我们就全体窝在寝室中孤芳自赏。

可可很不屑于学生会活动,叮咚是比较喜静的,所以当时学生会纳新时,只有我和美人鱼去了,逛了一遭后就像没事儿人似的走了。总之我们四个人在逃了课也没有恋爱可谈的情况下,是真的很清闲。清闲得饥肠辘辘却懒得下楼去买饭。可可要我传呼阿羽,要他回来时带一份大饼炒鸡蛋,美人鱼和叮咚很无耻地异口同声,"我也要一份"。那时手机尚未席卷学生群,配了传呼机的也算人物了。我传呼他,要他回来时带四份大饼炒鸡蛋。当他如同送外卖的美少年一样出现在我们面前时,那三个小女子就一窝蜂地涌上去,只有我一个人会因为他刚从女朋友那里回来而愤愤。

事实上她们也为我鸣不平的,她们也会明面上外加暗地里鞭笞阿羽,令他好好待我。当然,是在她们吃饱了的情况下。

第一卷 (5)

(5)

我和阿羽的感情是在一个很戏剧化的晚上发生质变的。

那天晚上我们四姐妹静悄悄地各自伏案学习大学英语第一册。那时候我们正处于渴望颓废却又忌惮颓废的阶段,所以偶尔良心不安的时候会翻开书本闻一闻墨香,当然,也仅限于英语。这个国际化那个全球化把英语推上了一个其余学科望尘莫及的高度,使得好学生最先学习英语,也使得坏学生最先买四级答案,如果出了纰漏,就直接买四级证了。我不知道她们三个人捧着书是不是真的在吸收着知识,反正我自从高考之后,脑子里就只出不进了,以至于本来就算不上博学,后来就接近无知了。当我看着单词昏昏欲睡时,可可惊扰了我。

她说:“小鬼,我想和你说件事。”

她欲言又止的表情和语气充分体现出了她内心激烈的挣扎,这瞬间激发了我的好奇心,并也隐隐地感觉出了问题的严重性。

美人鱼和叮咚也早已从半昏迷状态中恢复了神志,窥探着我们。

几经安抚和逼问,可可写下了这么几个字:他和那两个女朋友上过床。

此刻的我已经无法理解为什么我当时会觉得五雷轰顶,反正当时不仅仅是我,而是我们四个处女,都饱尝了不同程度的震撼。十八岁的我只接受过正统而浅显的性教育,不曾触及理论上非法而实际上特盛行的色情网站以及书刊影视,所以死心塌地地认定性行为是必须有婚姻作为前提保障的,否则是流氓。没错,我当时就是觉得我喜欢上了一个流氓。十九岁的她们也并没有因为比我早出生一年而看轻了性,要不然可可怎么憋红了全身也开不了口说“上床”二字。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感慨一下现在的年轻女孩子,她们说“做爱”就像说“吃饭”一样自然,说“做”就像说“吃”一样顺口。而我时至今日,谈到“性”仍觉得不自在。我承认这是我的错。

我决定离开那个流氓。

我一个迅猛的转身后直奔电话,熟练地拨号,打到了阿羽的寝室。

我说:“我们下楼谈谈。”

姐妹们目送我出门,她们的眼神清澈而真诚,温热得像一股暖流,推着我出门去和那个流氓作最后的了断。我看着她们也想着自己,忽然就觉得那个流氓不配加入我们这群正派人。

我又远远地看见阿羽靠在寝室楼下的路灯上,他依旧穿着那件银灰色的风衣,依旧英俊得像一个天神,只是他的神情带着浓浓的惶恐。

我还沉浸在对流氓的厌恶之中,于是开门见山:“我们算了吧。”

他似乎并没有觉得很突然,也没有很狂暴地抓住我的胳膊猛烈地摇晃我,一边摇一边问为什么为什么,他只是呆呆地低着头,慢慢地淌了满脸的泪,等他再抬起眼看我的时候,那对深邃的眼睛特别特别亮。

我想我有必要暂时打断回忆,来解释两个为什么,毕竟我写这些东西并不全然是为了自顾自地回忆,所以我有义务解答看客们的疑问。第一,为什么可可会知道那些事。原因很简单,当时阿羽已经并不看重“性”了,他是在和可可闲扯时自己亲口透露的。此刻的我也已经将性和责任完全分离了,其实在我差不多二十岁的时候就做到了这一点。第二,为什么阿羽对我提出分手并不感到意外。原因也很简单,当他对可可透露了那些事,看见可可鄙夷的神情后,他就知道自己大难临头了。他错误估计了我们对性行为的看法。

这两个为什么我都是事后很久才追究的。这充分说明了我是个很情绪化的人,容易被冲昏头脑而失去了思前想后的能力。

解释完毕。

阿羽说:“别离开我。”

我看着他特别特别亮的眼睛,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当一个英俊的天神在你面前因为你而泪流满面的时候,你可以大义凛然地弃他而去吗?反正我做不到,相反,我义无反顾地留在了他面前。阿羽并没有用海枯石烂不变心的甜言蜜语来哄我,而是给我讲述了他并不愉快的童年,以及他奶奶去世时垂下去的那只手。我听了他的话,心脏立刻高频率地抽痛起来,我觉得他是一个生活在冰天雪地里的孩子,而我愿意用尽全身力气搂着他,哪怕自己冻死也不要紧。总之,我体内蕴含着的所有母性潜能都被他激发了出来,我愿意让这个开始依赖我的孩子继续依赖着我。

虽然之后的四年中,他对我进行了多次善意的欺骗,但那一天他说的话句句属实,这也是我之所以反复原谅他的重要原因。

我是垂头丧气地走回寝室的,因为我不知道如何向关爱着我的姐妹们解释我的临阵倒戈。我不仅没有和流氓划清界限,反而稀里哗啦地付出了更多的感情,一发而不可收拾。

姐妹们这一次没有充事后诸葛。我容忍了如此龌龊的事情,使得她们感到难以置信。我敏感地觉得她们看我的眼神就好像在看一个病入膏肓且无药可救的人。

美人鱼说:“尽量控制自己的感情,别让自己陷得太深了。”

她当时说得特轻巧,而之后当她掉下感情漩涡中的时候,比谁沉沦的都迅速。她的男主角就是我们的班长哥哥。

当晚我辗转反侧,一直在权衡着两个形象:流氓和冰天雪地里的孩子。在天色泛白时,我精神抖擞地去和阿羽一起出早操了,我已经下定决心去爱这个冰天雪地里的流氓了。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和阿羽逐渐由地下转为地上,缓缓拉开了正常恋爱的序幕。

第一卷 (6)

(6)

我发誓我并没有明示或暗示阿羽尽快离开他那个魔鬼身材的女朋友,虽然我心里一天比一天介意。我就是在那个时候学会了忍术。

有一段时间,可可绝对的和我形影不离。虽说我们平时就几乎是形影不离了,但那一段时间,我去厕所她都会陪着我,好像我欠了她二百块钱似的。当有一天阿羽抱着我说他从今往后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时候,我才从他口中得知了可可变成我跟屁虫的原因。阿羽对女朋友提出了分手,但那女孩子不仅仅痴情而且还性子刚烈,她跑来我们学校许是亲眼目睹许是有所耳闻总之是得知了我的存在,此后威胁阿羽说要拿硫酸毁我的容。阿羽一边与她周旋,一边拜托可可保护我。

再之后她拎着尖刀跑去了阿羽宿舍,说只要阿羽让他捅三刀,她就放我们一条生路。阿羽说你捅吧,她却大哭着跑走了。这一段略微过激的情节是猴子哥喝醉了酒才告诉我的。猴子哥是阿羽的室友,和核桃一样的白白净净一样的长胳膊长腿,但核桃像帅哥,猴子哥像猴子。猴子哥说他们寝室的人都看见那一幕了,但阿羽禁止他们告诉我,说我太小,怕吓着我。猴子哥还说女人真可怕,说那女孩子以前看着特温柔,时不时地给阿羽送吃的喝的,他们也跟着捞了不少油水,亲手做的酱牛肉那叫一个香,怎么一翻脸就拎着刀来了呢。我的注意力放在了"酱牛肉"上面,我又自卑了,她会做酱牛肉,而我只会加工半成品,还是用微波炉。

太平盛世。我打趣可可,说她虽然身形比我高大那么一点点,但是力气那么那么小,腿脚又那么那么慢,真遇见泼硫酸的,还不知道谁保护谁呢。我虽然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融融的快要化掉了。为阿羽,更为可可。

爱情是美好的,它给人戴上了彩虹色的眼镜,让你觉得花更红了草更绿了,最神奇的是连灰蒙蒙的天空都好像湛蓝湛蓝的了。

阿羽会骑着我的二六公主车载我去任何地方,周而复始地穿梭在校园,公寓以及家之间。我干干净净的脸贴在他的背上,双脚随意地轻轻摆动,心中无比的幸福。他的那辆山地车由于无法载人而被长期闲置了,以至于具体被盗于哪一天,我们都说不上来,反正是失踪在了公寓的车棚里。

某日,阿羽在漆黑的楼道中从后面抱住了我,然后旋过我的身体与他面对面,小心翼翼地亲吻了我的额头。我像是被石化了般一动不动,一股使得周身舒适的电流在我体内奔腾着,我甚至觉得下一秒地球爆炸也无所谓了。这个吻比起我们第一次嘴对嘴的亲吻更加刻骨铭心。

第一学期还来不及结束,我和阿羽就爱得如胶似漆了。他开始为了我而早起,陪我坐在食堂里吃芝麻烧饼喝淡如水的牛奶或豆浆。上课的时候也会手牵手,甚至很有兴致地传纸条说一些肉麻兮兮的情话。我们不再去油烟笼罩人群的食堂吃午餐或晚餐,而是转移到了学校门口的餐馆一条街。我们吃喝玩乐后,再用结余的钱买这买那。我们几近奢靡地享受着爱情和生活。我们也会一同去自习,却往往用爱情的热度灼跑了所有人却还不自知。然后,我第一学期期末的总成绩排在了倒数第七,同时我也是倒数十名中唯一一名女性。当然,阿羽也身在这倒数十名中。虽然我总成绩如此不堪,但却万幸地科科及格,这使得我抱有了继续恋爱的勇气。

第一名是个男生,人称大飞。他健硕稳重,又写得一笔绝顶的毛笔字。他在今后将占据不轻的戏份。但我此刻就是不吐不快,忍不住要先说几句。在可可抛弃了身在哈尔滨的昔日男朋友后,我和阿羽便开始煞费苦心地撮合她和大飞,最终大功告成。正所谓近墨者黑,大飞在我们的熏陶之下也只得终日散漫而考前临时抱佛脚了。大三,我拿到了二等奖学金而大飞仅仅拿到了第三等,我小人得志地说他这个曾经的第一名也不过如此而已。时隔数年,我想起这件事仍忍不住奸笑,所以不先吐不快。

第一卷 (7)

(7)

寒假中我除了甜蜜还是甜蜜。姥爷姥姥对我疼爱加管教,并不允许我成日外出。阿羽若是几天见不到我就会给我写情书,然后在下次见面时交给我。他的文采不错,但是总会有错别字。他在情书里面写对我是一见钟情,但这与他曾经的说辞自相矛盾,我分明记得他说我穿着白色透明的捞鱼裤像个乡下姑娘,他反驳我说如果不是一见钟情又怎么能记得我穿了什么,继而问我记不记得他第一天穿了什么,而我的确忘记了。

在一个下大雪的晚上,我们去听了一场崔健的演唱会,表演嘉宾是零点乐队。我对崔健实在没什么兴趣,但那天我还是站在椅子上跳啊跳地特开心,回家的路上我们走在厚厚的积雪上,他说他会爱我一辈子。在一个大晴天的下午,我们密谋了一个计划,他假装给我修电脑然后去了我家,见了我的姥爷姥姥。两个老人家只当他是我一个普通同学,却在他走后对他赞不绝口,说这小伙子又精神又懂礼貌。

我记得很多我和阿羽的事情,纵然琐碎却在这么多年中一点不曾磨灭,如果我毫不收敛地回忆和记录,说不定会把自己的手指头敲折。所以我决定精简决定概括,然后留下多一点篇幅去记录我的姐妹们,毕竟目前的题目叫做《四个美女一台戏》,其实我也并不确定这个题目会不会保留到最后。

但我现在还是要说我和阿羽,因为我不能不记录自己的初夜。二月十六日。那个时候寒假还剩下一点点,我和阿羽回去了他的寝室并整晚留在了那里。他在他那张小小的铁架子床上很温柔也很熟练地占有了我,而我是早就做好了准备而且心甘情愿。当我感觉到轻微的撕裂般的痛楚时,我留下了两行眼泪,眼泪划过我的太阳穴滴进了我的耳朵里。阿羽看见我的眼泪后就紧紧地抱着我在我耳边说对不起对不起,他并不知道我之所以哭了是因为我觉得幸福觉得神圣觉得完完全全属于他是一件特美好的事。

那晚我还发现男生女生的床是一个型号的,而那个型号的床根本容不下他的身长。

第二天,他像是把我奉为了女皇,我在他无微不至的呵护之下,愚蠢地认为自己在失去了那层处女膜后一定是弱不禁风的,而事实上我并没有感觉到任何不适。

寒假就这样结束了。

美人鱼和叮咚风风火火地自各自的家乡赶回学校。叮咚还是用带着湖南腔的普通话对我们嘘寒问暖,美人鱼则大包小包地拎回了很多零食,并且抱怨着这一趟火车上又没有艳遇。之后我们发现每次开学美人鱼的表现都是大同小异,除了大包小包的零食,就只剩下对于枯燥旅途的抱怨了。

一切都是那么那么美好。

可可是在大一第二学期刚开始的时候和男朋友分的手。她并没有什么情绪波动,因为她本来就不是全心全意地爱着那个男孩子,再加上之前一个学期的两地分离,似乎彻底分手才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我和阿羽只能偶尔在我的寝室里亲热,因为男生寝室之间串门串得厉害,根本不可能有隐秘的空间存在。某天,可可突然在不该回寝室的时间里回了寝室,我听到她开门的声音后大喊了一句"等一下",她的脚步方才及时停在了客厅。当我打开卧室的门后,看见可可面向窗外立在客厅的窗子前,而我难堪得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事情不仅仅结束在这里,我在适才的慌乱中套反了毛衣,我知道可可虽然没有说,但她一定发现了。我迄今为止做过不少蠢事,而在我看来,这一件怎么都能荣登前三甲了。

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面对可可总是抬不起头来。我怕她觉得我不知羞耻,怕她觉得我在寥寥数月中就让阿羽这个流氓得了手。

我忽然意识到在对"性"这个问题的认识上,我大踏步地超越了她们,但我不知道这种超越究竟是开放还是堕落。

第一卷 (8)

(8)

日子过着过着就会趋向于一种平静。

我们开始轮流打早操卡,一个人打四五个人的卡,我们也开始轮流上课,一个人闷着头捏着嗓子答四五声"到"。我们一般不会轮流去写作业,因为大家都是一知半解,所以只能集体去抄别人的。我们也不会轮流去吃饭,否则就撑的撑死饿的饿死了。

阿羽有繁重的学生会工作,另外也要排演戏剧社的节目。即使他忙得不可开交时,我也很羡慕他,我觉得大学生活就应该这样,而不是像我们姐妹几个这样闲得都快发霉了。其实我们的无聊完全是自找的,多少社团的大门向我们大敞着,但我们就是装看不见,一扭脸还说学校组织的活动太少了。叮咚有一次让我们小吃了一惊,她一反常态,积极地准备参加舞蹈队,纵览了我们三个人的衣橱然后从我那里挑了一条连衣裙,打扮了一番跑去报名了,她的热乎气也就持续了不足半个月,之后就彻底冷却了。叮咚这一经历又给我们提供了一条切实有力的证据,显而易见,学校组织的活动实在是太缺乏吸引力了。

美人鱼可不是徒有虚名,光我们一个班追她的男生前前后后就不下七人,我一直很担心她会毁了我们班的安定团结。当然,在全校除了我们班以外的全体男性中,追她的就不足七人了,毕竟她的生活方式很低调,外人几乎没有结识她的福分。美人鱼的眼光也是出了名的独特,多少年下来,只见别人为她心碎却不见她为别人心动。男生们为她明争暗斗的时候,她就很无奈地对我们发牢骚:"哎,怎么喜欢我的男人都是我不喜欢的呢。"我知道她的无奈不是装的,我知道她是真的无奈。至于我们的班长哥哥,那是后话了。

美人鱼是很为我们寝室争气的,她的魅力远远盖过了那个凝凝。而我后来听说凝凝曾经在我和阿羽尚未公开关系的时候主动靠过阿羽的肩膀,这就使得我对她的不屑转化成了一种孩子气的敌意。

可可是个非常非常耐得住寂寞的女生。她可以长时间的玩一种游戏或是连续看几大本爱情小说,喝茶或是咖啡,让人觉得她特平静。这点我就做不到,如果一个小时中没有人与我交谈,我就会自己哼唱几句或者仰天长叹,以提醒世人我的存在。可可也是个非常非常极端的女生,她发脾气的时候会说成串成串的脏话,那个时候你不会觉得她和茶或咖啡很搭调,你会觉得她是喝二锅头长大的。

叮咚是典型的南方姑娘,柔得跟什么似的。偏偏她时不时地就犯犟,比如顶着风头逃课继而勇当了第一个挂科的女生。

相较之下,我就不如她们那么有个性了。我充其量就是比较邋遢,经常把菜汤饭汤滴在裤子上罢了,我的极致也就是某一次让大饼炒鸡蛋的酱汁濡湿了我整条大腿。我此后就再没吃过那家的大饼炒鸡蛋。除了邋遢,我的特点就只剩下贫嘴了。

总之,我们自称"四个美女"然后携手颓废着。如果一定要我们为"美女"加上一个形容词,我们会说"个性的"。

大一是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无论走到哪里,我们都是最年轻的那一群,而那种年轻并不代表幼稚而是代表了希望。那个时候我们会肆无忌惮地取笑大四的师哥师姐们未老先衰,怎么看怎么像来自苦大仇深的旧社会。而当我们一级一级连滚带爬地晋升为学校中的老大姐时,我才知道那不是未老先衰,我们是真的老了。

大一之后的那个暑假我并没有留在那座城市,而是去了国外与我的爹娘团聚。临行前我不但没有满怀即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喜悦,反倒为着与阿羽的分别而哭哭啼啼。从那一刻开始,我恍然大悟,我已经被爱情束缚住了手脚。阿羽在我临行前送了我一枚白金雕钻石花的戒指,他亲手将那灿灿闪亮的小圆环套在了我的无名指上。我知道我当时一定笑得连那两颗小小的虎牙都暴露无遗了,因为那一瞬间的幸福感完全超越了我自控的能力范围。

整个暑假中,那枚戒指总是在炎炎夏日的照射下硬生生地夺去我的目光和心神。我想他。

两个月后,我们小别后的第一次见面是在他家。我清楚地记得那天他穿着红色的呢绒衬衣,头发是刚刚洗过的,还在滴滴答答地淌水。我们长时间地做爱,激情过后缠绵,缠绵过后再激情。其实关于做爱,他并不像我预先猜想的那样经验丰富,我逐渐察觉到他是在与我的切磋中才真正学会了怎么去做爱,因为早些时候,我们都会被对方的骨头硌得生疼,而事实上我们又绝不属于瘦骨嶙峋的那一类型,所以只得归咎于缺乏技巧。他也坦言说他是在我的身上才第一次体会到做爱的快感,这让我觉得很满足而慢慢不再介意自己是他第三个女人了。

第一卷 (9)

(9)

升入大二,其实并没有太明显的感触。虽然迎来了一批比我们更加年轻更加有希望的小屁孩儿,但总体上我们仍属于朝气蓬勃的那一半。

爱情的外壳足够光鲜却也足够脆弱,俗人我和俗人阿羽步了绝大多数恋人的后尘,开始一片一片亲手剥落下爱情美丽的外壳。那种过程让我联想到了一块巧夺天工的雕花大萝卜,被我们很轻易地掰扯成了一块普通的大萝卜,后来我们再想雕花的时候,只是无能地刻上了无数条丑陋的沟壑,最后这块满目疮痍的大萝卜只剩下被遗弃的命运。

我似乎过早地交待了我和阿羽的结局,使得我这篇主要是自娱自乐的回忆录在悬念上大打了折扣。罢了。

我和阿羽用了整整四年的时间才走完了那个大萝卜的过程。在大二那年,我们处于磨平大萝卜雕花的阶段。当然,这是我走完整个过程后才幡然悔悟的,否则故事的结局大概就是我和阿羽的婚礼了。

当我置身事外的观察时,我发现情节的发展是很合情合理的,并没有太突兀的滑坡。首先阿羽不再像起初那样酷似一个天神了,他经常蓬头垢面的出现在我面前,衣领和袜子也开始由白变黄再由黄变黑了。其实我特不愿意承认我们的下坡路是由他起步的,因为这恰恰证明了是他先对我失去了热情。当我们之后学会了真枪实弹的争吵后,他说他是因为时时刻刻都在陪我才变得没有工夫修边幅的,而当我听到这个理由的时候,很自然地认为他的潜台词是"你太缠人了"。由于他的不修边幅,我开始了一段漫长的管家婆生活。我挥汗如雨地为他洗衣物,从上到下,从里到外,也不厌其烦地督促他洗头洗澡剪指甲。其实这似乎是一种很正常很普遍也很稳定的婚后生活的缩影,但事实证明,我和阿羽都尚未成熟到那个甘于柴米油盐的地步。他渐渐嫌我啰里啰唆,而我就嫌他不知好歹。当时的确存在着一种两全其美的方法可以调和我们的矛盾,那个方法转化成理论就叫做"距离产生美"。我想我不应该迂尊降贵,我应该淡着他,用他的话说就是给他工夫去修边幅,也许那样他真的会自行变回那个玉树临风的天神,而我这个从小养尊处优的温室花朵也不会因为每天替他洗洗涮涮而满腹牢骚了。

我曾经在某一学期开学的时候,一个人包揽了阿羽寝室所有人套被罩的工作。我一边套一边想:我不会做酱牛肉,但我会套被罩。虽然我当时被众人夸赞成贤惠美女的典型,但实际上那个举动跟老妈子没什么分别。

正是因为我隔三差五地去他们寝室义务劳动,所以和一大群男生混得称兄道弟了。他们那帮男生的绰号都没什么新意,基本上都是以动物命名的,可谓是藏龙卧虎,猪狗成群,也有英姿飒爽的骏马和憨态可掬的大熊猫。其中猪猪就是追求美人鱼的主力之一。猪猪人很好,我可并不是因为他和我同姓才偏袒他的,他是真的很好。但爱情这玩意讲究的就是一个感觉,外加一条歪理邪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所以美人鱼甘愿孑然一身。我和猴子哥感情最好。猴子哥属于很欠扁的那一类型,他喜欢招东惹西偏偏又天生一副好脾气,所以常年充当大家围攻的目标。猴子哥玩CS的时候是十分可爱的,他在战斗中是绝不会开口说话的,而且身体会随之大幅度晃动,跟演枪战片没什么两样。阿羽说猴子哥更像在开汽车,所以当有人同正在作战的猴子哥说话时,阿羽就会奉劝人家:"请勿和司机交谈"。

托阿羽的福,我也跟随着潮流接触了一批游戏。我会写一写,但不是现在。另外有一件事也是不得不写的,那就是猴子哥口出狂言说CS他可以一男虐三女,此三女就是我,可可,美人鱼,但事实上他被我们爆头爆得两眼都放红光了。我会好好写一写,但也不是现在。

第一卷 (10)

(10)

我和阿羽的下坡路并不陡峭,毕竟大二那会儿我们还是相爱的。我们的争吵基本上会在五分钟之内平复下来,冷战时间也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果争吵的时候旁边有床又没有闲杂人等,那么就更容易解决了。我们穿情侣装也穿情侣帆布鞋,拍了千姿百态的贴纸照然后粘的哪哪都是,出门一定手挽手,反正就是唯恐天下人不知道我们在谈恋爱。但通过对比我们相恋半周年纪念日和相恋一周年纪念日的庆祝热情就不难看出我们的确是在滑坡了。

半周年那天,我们在一家叫做No.1的小馆子里敲锣打鼓地宴请了一大桌狐朋狗友,要不是因为我们那时候长得太嫩,肯定会被当成一桌喜酒了。后来那家No.1拆掉了,盖了一间便利店,我粗略地计算了一下,我至少在那家便利店里消费过二百个冰淇淋蛋卷。此外,那天我们还订了一个蛋糕,还腆着脸让人家在蛋糕上写下"祝某某先生某某小姐相恋半周年快乐",戴着小红帽的服务生特诧异地询问我们:"半周年?"我们就继续腆着脸说:"对,半周年"。至于一周年那天就说来惭愧了,当那一批狐朋狗友饿了几顿后来给我们贺喜时,我们像轰苍蝇似的挥动着手臂,一边轰一边说:"去去去,没钱!"

生活中的乐趣并不会从天而降然后咣当一声砸到你脑袋上。乐趣是要靠自己去寻找的。

我和阿羽寻找了一个乐趣:撮合可可和大飞。

可可的眼光是不错的。她看上的男人中除了苏有朋以外,都绝对是上等姿色。我每次说苏有朋长得太面的时候,她就跟我急,还从家里扛来了一个特厚的大本子,里面是她若干年来收集的苏有朋的照片,从小贴纸到大海报,应有尽有。她意图很明显,就是想让我多看看苏有朋,说不定看多了看习惯了,也就觉得他帅了。可惜我耐着性子翻了好几天以后还是觉得他长得太面,但我却表达得含蓄了一点,我把"面"改成了"软和",我说:"抱歉啊,我真的不太欣赏长得这么软和的男人。"我之所以含蓄了,是因为我怕惹怒了她她随手抄起那大本子拍我,那么厚的大本子,闹不好会出人命的。

可可看上过一个高我们一届的师哥。那小伙子是挺迷人的,一头自来卷儿的黑发,篮球玩的出神入化。可可暗恋了人家没多长时间就去表白了,要么说她是女中"豪"杰呢,她选择了面对面的表白方式,要是换作我,肯定不敢用这么刺激的方式,我大概会借助比较传统的书信或是比较有余地的网络,所以,我觉得我这种俗人和她们三个并称"四个个性美女"是比较勉强的。

可可表白那天,我们是在暗处保护着她的,要是那男生不识相,我们就会冲出去以多欺少。我们看见可可低着头,脸色已经超越了红番茄而直奔红辣椒了,正是因为她脸特红,我才记住了那天她穿的是一条绿色的裤子,给人的整体感觉就是特春意盎然。可可和那美男子交谈的时间很短,短得我们三个还没来得及商量好要不要冲出去把她救回来,免得她脑溢血。可可跟我们说:"他让我做他妹妹。"虽然在诸多情歌里面哥哥妹妹就等于老公老婆,但在表白的时候,对方说"你做我哥哥吧""你做我妹妹吧",那就是拒绝你了。可可被拒绝了。

因为可可被拒绝了,所以大飞的春天来了。

我和阿羽向可可保举大飞的时候,她是坚决不同意的。她嫌大飞不够帅。我狠狠地批评了她,说"你怎么这么肤浅啊",可可给了我一个大白眼,说"我就这么肤浅"。这媒人的确不好当,所以事成之后,我和阿羽心安理得地敲了他们五六顿的谢媒酒。后话,后话。我日以继夜地在可可耳根底下历数大飞的优点,比那会儿她培养我对苏有朋的好感时可拼命多了,她要是有我十分之一拼命,我肯定非苏有朋不嫁了。我说大飞的鼻子特好看,她就说人家眼睛太小,我说大飞多威猛啊,她就说人家屁股太大。后来我就灵活地改变了对策,我说大飞眼睛小才能衬托出你水汪汪的大眼睛啊,大飞屁股大才能显得你苗条啊,我还很有献身精神,我说你看阿羽那么黑,所以显得我特白净是不是?对比出效果嘛。事后我和可可都承认了自己的肤浅,因为那一段时间里我们始终围绕着大飞的外貌进行辩论,谁也没去触及他的性格品质。值得一提的是,在那一段时间里,在我对可可进行惨无人道的疲劳轰炸时,我晚上做梦梦见的都是大飞。

我嘴皮子都磨破了,可可才到达了一种不摇头也不点头的状态。阿羽承担了剩余的工作,精心策划了几次约会,要么是让他们两个人浪漫,要么是让我们四个人热闹,反正是把可可哄得合不拢嘴了。

终于收获了胜利果实。我和阿羽收获了成就感,大飞收获了可可,至于可可,她收获的是一个至今深爱着她的男人。

大飞说,他是在一节线性代数课上对可可产生兴趣的。那天可可被老师叫到前面去演算一道习题,她穿的是背带裤,而且是以极缓慢的速度扭到黑板前,像大熊猫一样可爱。我估计,那节课上可可正在睡觉,所以老师才会叫她上去丢人现眼。可可也记不清了,实在是因为我们太多次上课睡觉也太多次被老师点名后一问三不知了。可可的行动速度倒的确属于大熊猫那个档次的,偏偏美人鱼两条腿倒腾得特利索,所以每次我们四个美女走着走着就不是并排的了。阿羽说他是对穿着捞鱼裤的我一见钟情的,大飞说他是对穿着背带裤的可可兴了杂念的,但之后他们分别禁止了我的捞鱼裤和可可的背带裤,由此可见,男人是多么虚伪的动物。

第一卷 (11)

(11)

写到这里,我忽然觉得有一点不妥,因为作为一篇记述大学时代的回忆录,这之前的一万五千多字中实在没有几句是正儿八经关于某一学科或是某一老师的。更不妥的是,我此刻绞尽脑汁却也想不起什么关于学科关于老师的事情。当然,我也还是记得一位男老师的,但现在还不是他出场的时候。我不知道我的这一片空白是否正常,换言之,我不知道别的大学毕业生在走出校园后是否还记得那些课程的内容或是老师的谆谆教诲。或许我的记忆力实在是太糟糕了,我只记得我考试前去缩印作弊小抄,以及个别比较有特色的老师的外号了。我决定明天把我大学时的成绩单翻出来,说不定看见那些学科的名称,我会拯救回一些记忆。前提条件是我还能找到我的那纸成绩单。

我还记得体育课。这多少令我欢欣鼓舞了。体育课也是课。

我们四个美女当然是选修同样的项目,这是为了体现团结就是力量,也是为了能够共同给校园增添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我们先后选修了毽球和排球。选择的依据并不是我们的兴趣爱好,而是完全取决于哪位老师乐善好施。所以对于这两项并不怎么时髦的运动,我就不多说了,反正是期末的时候踢了几下或是托了几回合就得优秀了。我并不后悔这两项选择,因为后来我们赶时髦选了一学期网球课后,发现其实也学不到什么真本事,反倒丢了不少球。我唯一学会的就是借助脚外侧而不必弯腰的捡球方法,并在不久前将此方法传授给了我爹。

大学的体育课也是要测试"跑跳投"的。投掷我也不多说了,因为我的成绩很烂,我从小就搞不懂为什么我多少有点肌肉而且姿势也挺协调但就是投不远。跳远我是一般厉害,跑步我就尤其厉害了。跑步当然包括了一百米和八百米,其实无论几百米,对我来说都不在话下。可可的腿脚实在是慢,所以她的八百米成绩是由我创造的。我是很乐意替她跑的,说实话我特喜欢第一个冲过终点线的感觉,要是再把第二名落得远点,那感觉就更了不得了。第二次测八百米的时候,由于我们的魅力已经给体育老师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所以我无法替可可上阵了。可可就扮成林黛玉冒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我们三个就给她敲边鼓,说我们平时开玩笑的时候吓唬谁也不能吓唬可可,就怕她有个三长两短。强壮的体育老师一下子就柔情似水了,立马把可可拉下了起跑线然后给她记了一个及格,此后连器械都不让她搬了。我们三个卖苦力的时候,可可就在树荫底下乘凉,一脸坏笑小手还呼扇呼扇的,整个一个阔太太,可想而知我们是怎样的肚量才没去拆穿她。体育老师要是去翻翻可可第一次八百米的成绩,一定会觉得见鬼了。

大四的时候就没有体育课了。我认为这种安排非常不科学,它某种程度上助长了大四学生的衰老。我坚信大四学生穿上短裤球鞋后看上去至少会年轻一届,也搞不好就和大一小屁孩儿一个精神面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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