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所以我也闹不明白我到底算冯斯还是不算……不算的话,刚才就是骗吻了吧?”冯斯下意识地抚摸了一下刚刚被姜米吻过的嘴唇。“不过,反正我也快死了,临死前骗个吻也不是什么大罪过……”

他的蠹痕如同原子弹爆炸后的冲击波一样,不停以他为圆心向外扩散,每吸收一头妖兽的力量,蠹痕的扩张速度就又快了一分。但同样的,妖兽的力量对他的精神和肉体造成的压力是巨大的,那双金色的魔瞳里已经饱含痛苦,鲜血从鼻孔和嘴角里不断地流出来。又过了一会儿,冯斯甚至已经感觉到无法站立,只能慢慢地坐了下去。当然,即便是到了这样生死一线的时刻,他仍然保留着那种恶趣味的幽默感,还不忘创造出一个豆包沙发来垫在屁股下面。

“还不够,还得再吞点儿,坚持一下,兄弟。”冯斯给自己打着气,“说起来还真郁闷呢,活了不到半天时间,就得丢掉小命。但是我的脑子里偏偏还有二十来年的记忆,所以我到底是赔了还是赚了呢?”

他嘟嘟囔囔地说着碎嘴话来转移注意力,以免被颅腔里那种剧烈的疼痛感所压倒。记忆里留存着冯斯过去感受过的各种各样的头疼,包括强行吞服魔花后替他人催化带来的仿佛被人吸食脑髓的痛感,但那些都不能和此刻相比。他简直觉得脑袋里已经什么都不剩了,而是密密地填满了痛觉神经,每一次轻微的牵扯波动都能让痛感爆裂,以至于他要费很大力气压抑住自己直接把头砍下来的冲动。

“刚刚已经砍了一个了,再砍就没了。”冯斯哼哼唧唧,努力把吸取到的妖兽的能量和自己本体的力量融合在一起。他不知道这样够不够和魔王正面来一波,但这是唯一的选择,生而为人必须做出的选择。

终于,冯斯感觉自己已经到了极限,再撑下去的话,说不定脑袋真的会炸裂。就这样吧,他想,我能做的就到这儿了,调集所有的力量,向魔王开炮,是生是死听凭天命。

他摇摇晃晃地从豆包沙发上坐起来,浑身上下都如同太阳神般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正准备进行最后的一击,忽然间眼前一花,一个氤氲的黑洞凭空出现,随即,从黑洞里冒出了一张人脸。

“刘安?淮南王?”冯斯吃惊非常,“你怎么会在这儿的?”

“我是来帮你的,孙儿。”刘安回答,“我能看出你想要做什么,但这点力量并不足够,只能徒劳送命。”

“但这是我唯一的机会了。”冯斯说,“如果不赶紧阻击魔王,他就会放任妖兽在人间肆虐,会死很多人的。”

“这并不是唯一的机会,我还有办法。”刘安说。

“什么办法?”

“把你的力量全部转移给我,我会把魔王带进异度空间,让他和他的族人们永远长眠在其中。”刘安说。

冯斯满腹狐疑:“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不会反戈一击?而且,那个空间已经被我封闭起来了,你也没本事把他带进去。”

“不,我能。”刘安说,“不久之前,王璐在巴丹吉林庙暗算了我,用她的新蠹痕把我送进了被魔王故意撕裂的异空间。她却并不知道,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中。”

“你的预料之中?为什么?”

“我和王璐是偶遇,但我一发现她的新蠹痕,就猜到她一定会想办法暗算我,所以故意给了她这个机会。”刘安说,“我就是想要借助她的力量把我送进异空间去,以便在那里寻找到魔王的破绽。培养你的任务已经完成,我留在人世间反正也无事可做。假如异空间能直接取走我的性命,也算是一种解脱了。”

“但显然你还没死。”冯斯看着在黑洞里若隐若现的刘安的头颅,“你发现了什么?”

“封存远古异族的空间,和正常的地球空间之间,存在着一个中间层。”刘安说,“我在那个中间层里非但没有死掉,反而获取了更大的能量,有办法在异空间上打出一个稍瞬即逝的蛀洞。当然,那里也危机四伏,我见到了不少被吸进去的骸骨。”

冯斯回想起了之前见到的陈广泽和惊鸿一瞥的梁野,有点明白了。梁野一定也是在那个空间里领悟到了魔王的阴谋,才拼死现身出来警告他。

“那我明白了,你是打算利用这个中间层,把魔王吸进去,再通过蛀洞把他关进内部空间。但是,我怎么才能相信你?老奸巨猾、无恶不作、杀人不眨眼的老妖怪?”冯斯冷冷地说。

刘安笑了起来:“我的孙儿,我的确无恶不作,但我所做的一切恶,都是为了消灭魔王,解除掉我身上的千年诅咒,让我可以获得平静的死亡。如今,你已经完成了其他的一切,做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好,就把这最后的一件事交给我,保住你的性命吧。”

冯斯能判断出刘安说的是真心话,但面对着这个老怪物,他仍然有些犹豫。刘安叹了口气:“还记得我常说的那句话吗?还记得你喜欢的故作深邃的解读吗?”

冯斯点点头。刘安喜欢说“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这句话比较常规的解读是说,与其淹没在小人当中,不如淹没在深深的潭水里。淹没在潭水里还能游出来,淹没于小人之中就没救了。但冯斯在网上写鸡汤骗钱的时候,把这句话往所谓的“深度解读”方向发挥了一下,将它解释成“与其深陷在人性之中,不如陷入深渊”。

“那句话就是我的心境啊。”刘安继续说,“人世让我厌恶,人间的生活也让我厌恶,两千年来,我只求摆脱人而溺于深渊。眼下,借助着你吸取的妖兽的力量,我真的可以完成这个心愿。相信我,死亡对你来说是深渊,对我而言,却是求而不得的天国。”

冯斯没有马上回答。他强忍着头痛,环顾着四周。在这片浓雾弥漫的涿鹿战场上,成百上千的妖兽呆若木鸡,站立在原地,因为它们的力量已经被冯斯吸取。但在视线看不到的地方,魔王还能继续制造妖兽,还能继续怀着仇恨对人类施加杀戮。而他自己,历史上第一位成功唤醒了魔王之血的天选者,已经失去了太多了,已经太累了,累到很想就此丢开一切,什么都不管。

“我不管了。”最后他充满疲惫地摇了摇头,“也许你是在骗我,但这根救命稻草,我还是想捞上来。淮南王,祖父,我太累了,而且我也确实没有把握取胜,我决定把力量交给你。如果你是在说谎,如果你也不能把魔王封印起来,那大概就是地球的命运吧。觉醒之日,万物俱灭,既然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那即便赌输了……也可以接受。”

“谢谢你在最后时刻还愿意叫我一声祖父。”刘安的笑容显得莫名慈祥,居然真的有几分像一个亲切温煦的祖父。“我曾经为了一己私欲而为魔王效力,并且付出了两千年的代价,现在,就让我稍微赎一点罪吧。我想要看着你活下去,看着你在一个没有魔王的世界里去活,去笑,去爱。”

冯斯眼瞳中的金色消失了。他浑身脱力地瘫软在地上,在全身上下一阵阵凌迟般的剧痛中,努力睁大眼睛,看着继承了那片金色的刘安逐渐化为一个瑰丽的剪影。这片空间开始扭曲、折叠,让其中的妖兽们也变得七歪八扭分外滑稽。天与地倒悬,一切都归入一个巨大的圆,并且在漫天纷飞的尘埃中逐渐坍缩成一个点。

那是魔王降临人间的原点,也是魔王和淮南王刘安的终点。觉醒之日,他们踏上了终点。

在被送出这片最后的异空间之前,冯斯看到了刘安的笑脸。毫无遗憾的、充满解脱的笑脸。刘安的嘴唇动了动,仿佛是在对他说话,但在这天地崩裂的混沌中,冯斯已经听不到他说什么了。他只能猜测,那或许是祖父赠给他的最后的遗言。

“与其溺于人也,宁溺于渊。”淮南王刘安说。

尾声之一

今晚的垦丁夜市依旧热闹非凡。

路晗衣和林静橦肩并肩地走在并不算宽的垦丁大街上。路晗衣照例手里拿着随手买来的零食,左手是纸袋包装的盐酥鸡,右手是鲜榨的蜂蜜苦瓜汁。而一向不爱吃路边摊食品的林静橦,居然也破例拿着一杯加了冰块儿的柠檬茶。

“晗衣,林小姐,你们来啦!”正在看着米酒摊的徐武雄发现了他们,热情地打着招呼。

“我们就是特意来看你的。”路晗衣含笑回答。

“走,我们再去找个摊子吃点儿东西?”徐武雄一边说,看起来比他老三十岁的他的儿子已经递过来一瓶米酒。

“没问题,你带路。”林静橦也难得地看起来颇有兴致。

这一顿,三人吃的是著名的樱花虾炒饭,配上烤飞鱼和烤竹鸡。林静橦放下过往的矜持,居然也吃了不少,徐武雄看得饶有兴味。

“林小姐,我记得你过去从来不肯在街边吃东西,怎么现在也放开了?”徐武雄问。

“世道不同了,魔王消失了。”林静橦微微一笑,“我也不用像原来那样绷得那么紧了。再说了,我已经决定以后在中国定居,需要多多习惯中华饮食。”

“但是你们……还是离婚了?”徐武雄注意到两人手上的结婚戒指都不见了。

路晗衣点点头:“政治婚姻嘛,到了不需要的时候,就别再耽误彼此了。而且,我知道,有一个很棒的男人一直喜欢她。”

林静橦撇撇嘴:“我记得你过去不是这么爱八卦的。”

路晗衣一摊手:“瞧瞧,都夫妻一场了,你还那么不了解我。”

徐武雄哈哈大笑:“我觉得你们现在看起来自然多了。路颜小姐现在怎么样?”

“她很好。”路晗衣说,“虽然她还是在主持着家族的事务,但毕竟魔王被封印了,她也比过去放松多了,渐渐可以有一些自己的生活了。上个月她还飞到欧洲,在我们家族的一个岛上度了五天假,这对过去的她来说简直不可想象。”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不该再像过去那样受苦了。”徐武雄说,“阿卜杜拉呢?现在怎么样了?”

路晗衣轻轻叹口气:“我这次来,主要就是为了告诉你他的消息。他脑部的疾病积重难返,大概三天之前,从自家的楼上摔下去,去世了。”

徐武雄沉默了许久,两行浑浊的老泪从面颊上滑落:“他终于……获得了最后的平静。”

林静橦说:“其实,他一直坚持着活下来,或许就是为了最终为天选者的奉献吧。他终究是一位为了对抗魔王而献出了一生的了不起的守卫人。”

徐武雄点点头,把杯子里的米酒一口喝干,情绪稍微安定了一些:“说到守卫人,现在的局势是怎么样的呢?”

“在最后一战中被天选者吸取的力量都逐渐恢复了,守卫人世界里大致的势力范围并没有太大改变,只是因为梁野始终未能回归,梁家或许受到了一些削弱。”路晗衣说,“但在最近的这几个月里,一切风平浪静,没有发生任何冲突,毕竟刚刚经历了这么一场同仇敌忾,大家也得缓一缓。但是未来会怎么样,谁也说不好了,就如同魔王说的,人类总有自私的基因,有欲望,也有仇恨。这么几万个拥有特殊能力的人,想要约束着始终不出岔子,恐怕不太可能。但是,至少我们几个大家族达成了共识,会尽量避免内斗以及和普通人类的冲突,争取大家和平地共存下去吧。”

徐武雄叹息一声:“其实有时候想想,魔王那样的生存方式,似乎也是挺好的。没有私欲,没有竞争,没有仇恨,没有野心,可以少掉许许多多的麻烦。魔王大概也是在人世间沉浮太久,才会想念那种单纯的共生关系吧。”

“但是那样的共生也是脆弱的,扛不住风险,一次疫病就可以导致灭族。”林静橦说。

“所以啊,我也只是想想而已。”徐武雄一挥手,指了指身边繁华喧嚷的垦丁夜市,“这样就很好,人类很好,生活很好。”

“你说得对。虽然并不完美,但这样很好。”路晗衣点头表示赞同。

尾声之二

七月的湖北,酷暑笼罩下的荆楚大地闷热难当,但这个季节也是养蜂人们收获的好时节。

在这个荆条花灿烂开放的季节里,一辆移动养蜂车停在了一片荆条丛中。前方就是车辆无法通行的山道,山道两旁花团锦簇,若紫若兰的荆条花散发出淡淡的香气,无数的蜜蜂在花间起舞。

狭窄的山道上,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的女孩,正推着一辆轮椅缓缓前行。轮椅上坐着一个身材粗壮的男人,满脸伤疤,头大如斗,看上去十分凶悍。他那颗硕大的头颅不知怎么的有点儿向一边歪,另一侧的肩膀上,从衣领的缝隙间露出一道骇人的伤疤。

就像是那里曾经割掉过一个巨大的瘤子一样。

女孩穿着一身沾满尘土的结实的牛仔服,手背上有几个被蜜蜂蛰过的疤痕,皮肤晒得黝黑,看上去像是个职业养蜂人。她的脸上带着温婉的笑容,一边推着轮椅,一边嘴里不停絮絮叨叨说着些什么,男人则始终安安静静地坐着,神情平静如水,非但没有回应一句话,好像连眼珠都几乎不会转动。

“我过去看那些养蜂人的纪录片,又听你讲过范姐姐的事情,心里羡慕得不行,总觉得那是一种多么美好多么浪漫的职业。”女孩说,“可是真的干上这一行才知道,理想很丰满,现实可就太骨感了。每天早上四五点钟就要起床,九点之后才能休息,全国到处乱跑追逐花期,动不动就要在荒郊野外过夜,简直累成狗,相比起来考研什么的就跟唱K一样轻松。你看我黑成这样了,一星期不洗头都可以忍,已经活成糙汉子了。可是,我还是很开心,可以带着你到处瞎转,晒那么多太阳,看那么多花。你过去老是不肯陪我出去玩,现在没得反抗,就得听我的,陪我看花,你服不服啊?”

女孩说着,顺手胡噜了一下男人的头发。她自己的头发都有点起绺了,男人的头发却被打理得干干净净,十分顺滑。

“而且,最惨的是,这些日子净赔钱了,赔得还挺多……”女孩嘿嘿笑起来,“幸好我不用靠养蜂来吃饭,不然还真得活活饿死。蜂蜜价格波动挺大的,又是看天吃饭,竞争也激烈,昨天我还差点被本地蜂农揍呢。不过还好,范为琳帮我解决了问题。她还是嘴硬,总是做出很讨厌你的样子,但是我知道,她早就原谅你了,这一路上有她偷偷照顾,我也可以安心很多。”

前方有一棵大树,正好投下了一大片树荫,女孩把轮椅推了过去,休息片刻。她从背后背着的登山包里取出一瓶矿泉水,自己咕嘟咕嘟先喝了一小半,然后拿出另外一个保温瓶,小心地把瓶里的液体喂给男人。黑色的汁液不断顺着男人的嘴角流出,都被女孩悉心地擦拭干净。

“这药真难喝,就像黄连和马尿煮在一起,我真佩服你每次都能喝下去。”女孩收好了药瓶,“但是没办法,何一帆给的这个配方就是管用,你的一根手指头已经可以稍微动一动了。还忘了跟你说,何一帆本来是应该力量失控死掉的,结果她的力量在冯斯对付魔王的时候被吸走了很多,捡了一条命回来。可惜,俞翰是活不过来了。”

“小樱和宁哥还是老样子。我每次打电话都撺掇宁哥去追求小樱,但他死活不肯开口。没办法了,爱情这种事儿,随缘吧。不过宁哥比过去厉害多了,最近已经到一家游戏公司应聘上班了,据说和同事们相处得还不错,小樱也在认真学习准备自考,难保以后不会又是一个女学霸。”

“昨天晚上上网,我还意外地发现了另外一个老熟人——冯斯以前的女朋友黎微。她现在在日本做写真女优,好像还挺红的,据说迷倒了很多日本死肥宅。我也不知道她是不是能放下过去的仇恨,但是不放下也没有别的办法啦,人总得向前看。我知道你对这些‘无关紧要的小人物’没兴趣,我偏要说,气死你。”

她的脸上又露出快乐的笑容:“说到冯斯那个家伙呢,打败魔王之后,他和你一样,也瘫在床上躺了很久。不过他恢复比你快多啦,大概三个月就可以下床,到秋天的时候,就已经和姜米一起出去旅游啦。但是从那会儿到现在,也接近一年了,他的蠹痕始终没能恢复。其他被他吸取了力量的守卫人,大概一两个月左右就逐渐恢复了,他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用他自己的话来说,‘感觉身体被掏空’。不过那个臭小子倒是一点儿也不着急,好像还挺享受的——毕竟那是他梦寐以求的普通人的生活。现在几大家族都乐意拿钱给他花,他也厚颜无耻地照单全收,快活得不行,要不是姜米每天用鞭子抽着逼他健身,等下次见到他的时候说不定都肥成猪啦。虽然从严格意义上来说,他已经不再是我们过去认识的那个冯斯,而只是一个复制品,但是……我还是当他就是真正的冯斯,毕竟他始终还是过去的那个真正的混蛋,这一点儿他死几百次都变不了。”

听到这里,男人左手的无名指微微地动了一下,女孩敏锐地注意到了。她俯下身,轻柔地抚摸着男人的左手:“唉,我也不知道你每次动手指到底是代表着高兴还是不高兴,但是,好像一听到冯斯的名字,你总能有点儿反应。你还是不服气他,还是想要揍他对吧?那就赶紧好起来,我陪你一起去揍他。”

她把轮椅固定好,然后半跪在男人的身旁,把头枕在他的腿上。

“快点好起来吧,大头。”女孩的声音温柔如梦呓,“一年多啦,我每天做梦,都会梦见你一副死样活气的臭德行,站在一边取笑我。有时候是笑我胖了,有时候是笑我晒黑了,有时候是笑我又拿学生会小婊砸的撕逼当回事了。每次在梦里我都气得想打你一顿,可是醒来的时候,又会那么怀念梦境,怀念那个能气得人翻白眼的你。”

“快点好起来吧,但是好不了也不要紧。我开着养蜂车,带着你。过去你每天看到的就是尸体和血,以后我只要你看到太阳和花。哪里有花,我就带你去哪儿。只要有你在,有我在,什么都是好的。”

女孩半闭着双目,靠在男人的腿上,脸上洋溢着幸福和憧憬。男人的面庞依然没有任何变化,但左手那根唯一能活动的无名指不断地抬起放下。

就像是在轻柔地抚摸着女孩的发丝。

阳光明媚。花香四溢。蜂群在花海间飞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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