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二流小说家(出书版)》作者:[美]大卫·戈登/译者:姚向辉

作者: [美] 大卫·戈登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副标题: 黑色系列007

原作名: The Serialist

译者: 姚向辉

出版年: 2015-12

【编辑推荐】

《周刊文春》年度推理小说第1名

?“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年度第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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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格推理”年度第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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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父》《银河系搭车客指南》译者姚向辉老师热情翻译

?引发全日本阅读狂潮的一部全方位类型小说

?为了写出传世之作,作家有时候可能得赌上身家性命……

【名人推荐】

《二流小说家》写到了很多事情,但最主要写的还是,为了保持理智,为了活着,我们为什么以及如何讲故事。

——《第十九个妻子》作者大卫?埃贝尔舍夫

本书非常有趣,作者虽是初试啼音,却能打破美国推理小说的窠臼。

——《杀戮时代》作者埃文?怀特

很多人总假装自己不看通俗小说,但这本是融合了吸血鬼、科幻和推理等类型小说的艺术品,我爱死了这本书。

——《大气干扰》作者里夫卡?加尔钦

这是部相当欢乐的悬疑小说,充满了黑色幽默和对类型文学的吐槽,其中穿插的杜撰类型小说让人忍俊不禁,很难相信居然只是作者的出道作品。

——豆瓣读者leeloy

【媒体推荐】

很少有连环杀手小说能像这一部这么丰富和有趣。最有趣最特别的小说之一。

——《书单》

杀手级的出道作,作者将潦倒作家刻画得入木三分。

——《洛杉矶时报》

以古典侦探小说为本,加入新的变化,媲美雷蒙德?钱德勒和达希尔?哈米特的作品。

——GQ

好得不像是出道作,戈登非常有天分。

——《温尼伯自由新闻》

作者前途无限,你读完这本书还会想读续集。

——《书页》

充满黑色幽默,讽刺贯穿全书,字里行间埋藏了很多了不起的伏笔。

——《出版人周刊》

【内容简介】

哈利*布洛赫是个潦倒的二流作家,靠以不同的笔名创作科幻、推理、吸血鬼等通俗小说和色情专栏为生。但他一直未能成名,精打细算,勉强度日。来自监狱的一封信,让他的作家梦再度燃烧起来。来信者是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达利安?;克雷,此人以拍摄写真为名,杀害了多名年轻女性,即将被执行死刑。克雷提议由哈利代他写自传,条件是哈利必须去采访克雷的三位女粉丝,并把她们和克雷写进色情故事中。

【作者简介】

大卫?戈登(David Gordon)

出生于纽约皇后区,现居纽约市。获得萨拉?劳伦斯学院英语文学硕士学位,哥伦比亚大学比较文学硕士和写作艺术硕士学位。曾在电影界、时尚界、出版界和色情文学界工作。另著有《神秘女孩》《雪山上的白老虎》等。

《二流小说家》是其首作,融合了科幻、推理和吸血鬼等类型小说元素,大受好评,在日本尤其受欢迎,2013年被改编成电影,由猪崎宣昭导演,川上隆也主演。

第一部 二〇〇九年四月四日至十五日

1

一部小说的第一句是最重要的,也许只有最后一句能相提并论,因为最后一句会在你合上书本之后留在你的脑海里,就像关门的回声跟着你穿过走廊,但这时候已经晚了,因为你已经读完了整本书。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书店只要拿起一本新书,就会强迫症发作似的想翻到最后一页,读最后一个句子。我控制不住我的好奇心。我不知道我为何要这么做,只知道我可以这么做,而如果我可以这么做,就必须这么做。这是孩童的那种冲动——见到包装纸就想撕,捂着眼睛从指缝里看恐怖片。我们无法抵抗偷窥的欲望,哪怕是看我们知道我们不该看的东西,哪怕是看我们不想看的东西,哪怕是看会让我们害怕的东西。

我希望能用一句强有力的开场白开始这本书,其中还有一个原因是这是我第一次用真名写作,用我自己的口吻叙述——天知道这是什么意思。我想确保我定下了正确的基调,与读者建立了联系,让你们站在了我的这一边;建立了第一人称叙事的亲密感,这样你们就会跟随我的脚步,哪怕你们已经有所怀疑——虽说为时已晚——怀疑我属于你们在英语课堂上学到过的“不可靠的叙事者”。不过请别担心,我并不是,这也不是玩弄叙述性诡计的那种书。我不是凶手。如我所说(我说过了吗?),这是个真实的故事,我打算坦诚相待。

直到此刻,我还只是个幽灵。我躲在假名和其他人的名字与脸孔背后。说起来,连这个故事从一开始都不属于我。刚开始这是一份拿钱做事的工作,出版业内所谓的“口述代笔”。可是,叙述者已经离去,永远化为鬼魂,不管我喜不喜欢,他都把故事留给了我。当然了,既然故事是我的,那么谁又会浪费精力去读呢?谁会在乎幽灵想说什么呢?

可是,我也算是一名职业写手,这是一个“神秘/悬疑”(按上架分类)故事,因此我想以古典方式用一个悬念开局,抓住读者的心,把读者变成人质,死也不肯松手,会让你汗津津的手指整晚狂热地翻动书页。大致如下:

所有事情开始的那个早晨,我打扮得像是我死去的母亲,十五岁的女学生/业务伙伴陪在身旁,我打开一封来自死牢的信,发现一名连环杀手是我最狂热的崇拜者。

2

我多多少少算个职业作家,二十年间真真假假讲了很多故事。《淫欲》杂志辉煌期的老读者应该会记得我的笔名:荡妇密语。有印象吗?我有个情感专栏,主题是怎么摆布女孩,如何“攻陷”笃信宗教、性格高洁的少女,将她变成百依百顺的性奴,又或者如何哄骗不肯配合的羞怯妹子,让她们做出疯狂的堕落行径,手段通常包括鞭子、皮带和花天酒地。我的女朋友珍妮经常星期天早晨躺在我们的床上边读边狂笑,我忙里忙外准备咖啡煮溏心蛋,她喜欢就着黄油吐司条吃溏心蛋。有时候碰到让我挠头的来信(亲爱的荡妇密语,我该怎么请办公室的姑娘在我身上撒尿,同时让我老婆拍摄下来呢?),或者我忙着代笔写其他东西(数不清的外包项目,例如老牌百万富翁的股市秘诀、明星驯狗师“写”的宠物饲养手册),她甚至会替我写稿。我们在珍妮的狗身上试过明星驯狗师的技法,但没有得到那些技法在芭芭拉·史翠珊的西屎犬身上得到的效果。(编辑——拼写错误?屎什么?)该死的杂种狗还是我一喊“不!”就往我们床上蹦。不过我改头换面把很多工具(电击项圈,正强化理论,传统的胡萝卜加大棒方法)塞进了变态性爱指南专栏。

事情发生时我已经追悔莫及,因为珍妮早就离我而去,住进布鲁克林一幢褐石豪宅,嫁给一个真正的作家(所谓真正的作家,我指的是他功成名就,以真名出版真正的小说。珍妮和他合办了《破格子呢大衣》,这份杂志想问文学界一个问题:实验写作为什么不能像独立电影和非主流摇滚那样可爱、不咄咄逼人、既离经叛道又能抚慰心灵?)。我在《秋日优势一种》的封底看见了她的照片,这是她写的小说(事实上是两部小说,一部从第一页开始,另一部从最后一页开始,你一章一章或者一页一页前后切换阅读,会看见一对情人单独但平行的两个故事:他们一次一次互相错过,道路却在不停交叉,他们搭同一班地铁,梦境彼此交织,去同一家披萨店,吃同样口味的蘑菇披萨饺,一个人的围巾被风吹走,另一个人捡到……读到小说正中间的一页,两人终于在一个秋夜相遇于布鲁克林的一个街角)。再走两步,在“店员推荐区”,是她丈夫同样成功且开创新格局的小说《下界》(讲的是一个逃离家庭的问题少年发起高烧,在床底下发现了奇妙新世界。要知道,这个部分不但存在于页底脚注之中,而且还是上下颠倒的,这就更加有原创性和别开生面了)。直到此刻,独自站在博德斯书店里,盯着她的小说封底,像过去那样捧着她的面孔,望着她清澈的笑容,她纤细的脆弱的棕色头发,她有点过厚的下嘴唇和稍显鹰钩的鼻子和我敢发誓是金色的眼睛,一个念头划过我的脑海:也许那些咯咯笑声,那些皮鞭和项圈下的兴奋时刻,那些婉转奉承,其实都是在请求帮助,而耳聋如我居然置若罔闻。也许事情都会大不相同,她仍旧会是《尊主的小骚货》,而不是《豪门混球的妻子》,假如当时我有勇气用我怀着爱意但坚定的手,抓住她柔软但同样坚实的臀部,像芭芭拉那样以温暖但坚定的声音命令她“留下”。

3

请不要误会我的意思。我并不是没有写过小说。要是我没记错,我一共写了二十三本。然后呢?互联网杀死了包括《淫欲》在内的整个杂志出版业,就像以前电视和电影杀死了书籍,就像再早些时候这个还是那个我不记得的什么东西杀死了诗歌。也可能是自杀。总而言之,变态佬终于不再阅读,我在色情业也就走到了头。还好《淫欲》的一位前编辑在一家科幻出版社找到工作,于是我又有了饭碗,用各种假名写书。(当然,是和色情写作不同的假名,以前我用过的名字不少,但主要是汤姆·史丹克斯,需要用女性笔名的时候则是吉莉安·盖索。)我的入行作品是佐格科幻系列。对我来说算是个过渡期,因为佐格是颗软色情行星,战斗场景之间穿插了很多性奴役、轻捆绑和色情折磨的段落。在我的想象中,这个地方一半未来一半远古,有城堡和星际飞船,武器是激光和利剑,巨乳蜂腰的女人和胸肌发达得离谱的大胡子冷酷男人骑龙飞过导弹,举起兽角痛饮蜂蜜酒。我以T.R.L.庞斯特隆的笔名写这些书。《佐格的淫妇主宰》是其中最畅销的,但我觉得最有意思的是《佐格性爱机器人起义》,姑娘们在这本书里终于占了上风。我甚至在这本书的最前面写了题献词:献给J。

然后我开始写内城非洲裔美国人小说,市场管这个门类叫“都市体验”。这个系列的主角是个前特种部队上尉,阿富汗和伊拉克战争的老兵,受伤后染上毒瘾。他回到哈莱姆的家里,戒毒后成为一名尽忠职守的警察,不光彩的历史被揭穿后遭到解职。最后他当上私家侦探,或称独立承包人,以每天两百块外加费用报销的价码主持街头正义。我将他塑造成黑皮肤的犹太人,有埃塞俄比亚和美国土著的血统,名叫莫尔德凯·琼斯,外号贫民窟治安官。我署名J·杜克·约翰逊。从我本人和《竞赛》杂志的访谈中,读者得知“J”是约翰的缩写,但大家都叫我杜克。

再往后,我杀进吸血鬼小说,这似乎有潜力成为最日进斗金的门类。天晓得为什么吸血鬼狂热正在席卷书架。去巴贝书店转一圈,你会看见这种东西摆了好几码长。为什么?问住我了。大概和新一轮哥特/恐怖/工业夜总会文化的兴起有关。穿刺、黑衣、长筒袜,等等,我描写荡妇的本事恰有用武之地,我觉得我终于能讨生活了,因为文学事业正在衰落,为宅人和变态写地摊小说是唯一的出路:书籍成为恋物的主体,只有恋物狂还读书。

按照幻象出版社二十六岁的编辑所说,重点在于吸血鬼小说基本上都以年轻女性的第一人称叙事。就写作而言,我完全没问题,因为我化名“吉莉安·盖索”为《甜心》杂志写的许多短篇都这样开头:“今天是我的十八岁生日,作为拉拉队的队长……”但碰到要署名和提供作者照片的时候,我却傻眼了。

我的其他笔名没有遇到多少麻烦。T.R.L.庞斯特隆是我本人戴上假胡须和黑框眼镜,衬衫底下塞了个枕头。在我心目中,他——或者更准确些,他的读者是胖乎乎的宅男,我尽量让他显得是比较酷一点、稍微有点出息的他们。J·杜克·约翰逊的照片其实是我一个叫莫里斯的朋友的照片,他在我家这条马路上经营花店。他是不折不扣的同性恋,但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块头,深黑色的皮肤,留着长而粗的发辫,有一张皇帝气度的大脸。要我说,J·杜克·约翰逊就该是这副模样——强横、睿智,不买任何人的账。我不允许他在照片上微笑,因为他有酒窝和全世界最可爱的齿缝。我们给他穿上正装戴上礼帽,借了几个指环戴上,我请他和他苗条的越南男友盖瑞吃饭喝酒。酒过三巡,他又累又困,终于摆出饱经世故、威风凛凛、少他妈惹我的眼神,我按下一次性相机的快门。对T.R.L.庞斯特隆和J·杜克·约翰逊而言,模糊的黑白小照片就足够了。对于一切公关请求我都扔出这两张照片,再说我也没什么机会搞公关,这个你可以相信我。

可是,吸血鬼小说读者要的显然更多:更好看的照片,与作者更多的接触。还有,作者必须是女人,因为天知道为什么,读者(绝大多数是女性)只信任和真心相信女作者写出的第一人称女性吸血鬼故事。这位女作者最好相貌迷人,但不能太年轻也不能太瘦削。我死去的母亲就是这么掺和进来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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