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浮生梦(出书版)》作者:达芙妮·杜穆里埃

编辑推荐:

《浮生梦》,《蝴蝶梦》作者杜穆里埃感动全球亿万读者的炽热初恋故事。如果我拥有整个世界,那么这个世界也属于你。因为爱你,我变成了一个疯子。BBC百部英国人必读文学作品!中国读者等待65年的爱情经典。

杜穆里埃是影响了整个20世纪情感小说走向的天才女作家。《蝴蝶梦》是成名作,《浮生梦》是巅峰之作。和《蝴蝶梦》是同一类故事,但故事的讲述更加完美。这部纯文学高度的经典作品,丰富了所有阅读者的眼界。金庸也说:“相比于《蝴蝶梦》,我更偏爱《浮生梦》。”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出版物中,这是最好的也是最有存在价值的作品之一。

作者简介:

达芙妮?杜穆里埃(Daphne du Maurier,1907 - 1989),全世界的图书馆里被借阅次数最多的女作家。英国当代著名女作家,英国皇家文学会会员。当代最有影响力的世界级作家之一。

杜穆里埃一生共创作有17部长篇以及几十种其他体裁的文学作品,被誉为“打破通俗小说与纯文学界限”的大师级作家。1938年出版的成名作《蝴蝶梦》甚至影响了一个时代情感小说的走向。其巅峰时期的代表作《浮生梦》则以英国西南部风土人情为背景,刻画了一个炽热感伤的唯美爱情故事,被评论界称为“我们这个时代最好也是最有存在价值的作品之一”。

名人及媒体推荐:

相比于《蝴蝶梦》,我更偏爱《浮生梦》。 ——金庸

在当下这个时代,无论是对读书的人,还是写作的人,这本书的出版都是一则好消息——《狼厅》作者,布克奖得主 希拉里?曼特尔

英国现代经典作品中最好的作品之一。——普利策奖得主,美国儿童文学作家 艾莉森?卢里

纯文学高度的经典作品,丰富了所有阅读者的眼界。没有这部作品的图书馆是不完整的。——英国当代畅销小说作者 乔安娜?特罗洛普

英国小说家中,没有一个能够做到像杜穆里埃这样打破通俗小说与纯文学的界限,让自己的作品同时满足这两种文学的共同要求。——E.M.福斯特

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出版物中,这是最好的也是最有存在价值的作品之一。——英国当代畅销作家 阿莉?史密斯

和《蝴蝶梦》是同一类故事,但故事的讲述更加完美!——《卫报》

从第一页开始,读者就被迅速带进了《蝴蝶梦》中曾呈现出来的阴森压抑的氛围中。——《纽约时报》书评版

内容推荐:

我使劲想,我还能给她什么东西。

她有了家产,有了钱,有了珠宝。

她还拥有我的思想、我的身体,以及我的心。

抚养菲利普长大的堂兄突然去世了,他的妻子也从意大利来到了英国。菲利普宁静的乡间生活就是在第一眼见到她时被毁掉的。瑞秋俘获了他的心。他不知道的是,对瑞秋的迷恋,很快就会将他推入自我毁灭的边缘。在他为这份感情奋不顾身的同时,他也将所有人的命运推向了一个无法逆转的方向。

第1章

过去通常是在大十字路口执行绞刑。

现在已经没有这种事了。要是有谁杀了人,先是在阿西西兹接受公正的审判,然后在波得敏接受惩罚。如果法律宣判他有罪,他在受到自己的良心折磨之前就会被处死。这样的结局比较好,就像做了一次外科手术,死后被体面地埋掉,有个坟,但无名无姓。我小的时候,并不是这样的。我至今还记得自己小时候见过的情景,一个人全身带着镣铐被绞死在十字路口,脸上、身上涂满了防腐的焦油,看上去黑乎乎一片。他被吊了整整五个星期才被放下来,我是在第四个星期看到那个场面的。

他就那样被吊在绞架上,在天与地之间荡来荡去,或者用我堂兄安布鲁斯的话说,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荡来荡去。天堂,他永远无法到达;地狱,他也已经进不去了。安布鲁斯用棍子戳那具尸体,当时的情景现在仍历历在目。尸体挂在一个锈迹斑斑的旋轴上,像个风标一样,在风中摇摆,看上去很像一个可怜的稻草人,然而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人。他的尸体虽还完好,但身上的裤子已因长时间的风吹雨淋而破烂不堪,布条像烂纸片一样挂在肿胀的四肢上。

那时正值冬天,不知哪个过路的人寻开心,在尸体的破烂上衣上插了一枝冬青以示祝贺。无论如何,对于七岁的我来说,这简直是极端的暴行,不过我一声没吭。安布鲁斯一定是有意带我去看的,大概是想衡量一下我的勇气,看看我是会一见尸体就跑掉,还是会哈哈大笑,或者哇哇大哭。他是我的监护人,像我的父亲,我的兄长,我的顾问,可以说是我的整个世界,他总是不断地考验我。记得当时我们绕着绞架、转着圈地看那具尸体,安布鲁斯不时地用棍子戳戳这,戳戳那,然后停下来点上烟斗,手搭在我的肩膀上。

“你看到了,菲利普,”他说,“这就是我们所有人最终的结局,有的人死在战场,有的人死在床上,各人命运不同,但都难免一死,你不可能太早懂得这些道理。但这是犯罪的下场,它对你、对我都是一种警告,告诉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节制地生活。”我们并排站在那儿,看着尸体在空中摇摆,仿佛是在波得敏市场逛街,那具尸体是老萨利让人掷果子的标靶。“这就是一时冲动带来的后果,”安布鲁斯又说道,“他叫汤姆?吉克恩,很老实、很木讷的一个人,就是有时太贪杯。他老婆的确爱骂人,可他也没理由杀她,如果女人多唠叨几句就该杀的话,那所有的男人都得变成杀人犯了。”

我不愿他提到那个人的名字。在此之前,那只是一个没有身份也没有生命的东西,我会梦到他,但那只是一种僵死的、恐怖的东西。从我看到绞架的第一眼起,我就清楚这一点,而现在它却和现实联系起来了,使我不由得想到了那个眼角湿乎乎的男人,总是在城里码头上卖龙虾。夏季,他就站在台阶上,篮子搁在身旁。他经常把龙虾放出来到处乱爬,逗得孩子们笑个不停。就在不久前,我还见过他。

“嗨,”安布鲁斯望着我的脸问,“你感觉如何?”

我耸了耸肩,踢了一下绞架的底座。我绝不会让安布鲁斯知道我心里的真实感觉,我不能让他知道我感觉很恐怖,甚至觉得恶心,那样他就会鄙视我。在我狭小的世界里,二十七岁的他简直就是万物之灵,就像神一样,我此生所有的奋斗目标就是学他的样。

“我上次见到汤姆时,他容光焕发,”我回答说,“可他现在这副样子,喂他那些龙虾都嫌不够新鲜。”

安布鲁斯失声大笑,揪了揪我的耳朵说:“这才是我喜欢的小子,说话的口气俨然是个十足的哲学家。”说完这话,他突然像是觉察到了什么似的说,“如果你觉得恶心,就到那边的篱笆后面去吐,我就当什么都没看见。”

他转身离开绞架和十字路口,沿着那条他当时正修建的新大道走去,这是一条备用大道,穿过树林,直通家门。看到他离开,我真高兴,因为我已来不及跑到篱笆后面去了。事后,我觉得舒服了许多,只是牙齿打战,感到有些冷。这会儿,汤姆?吉克恩在我眼里又变得什么都不是了,没有身份,没有生命,像一只破旧的袋子一样。我甚至拾了块石头朝它扔过去,然后大着胆子想看那尸体的摆动,可什么动静也没有,石头打在湿答答的衣服上只发出“噗”的一声,就滑落到地上。想想觉得自己的举动很无聊,于是我就朝着新大道去追安布鲁斯。

这一切已是十八年前的事了,那以后我几乎再没想起过,直到最近几天,在一些特殊的时刻,我的思绪常常会飞回童年时代,不时想起可怜的汤姆,回忆起他带着镣铐吊着的情景。我从没听人说起过他的事,现在也没什么人能记得他了。我只是从安布鲁斯那里知道,他杀了自己的老婆。我知道的就这么多。她爱喋喋不休地骂人,但罪不至死。大概是他嗜酒成性,在一次酒后把她杀了,但究竟怎样杀的,用的是什么凶器,用刀子捅死的,还是赤手空拳打死的?也许在那样一个冬天的夜晚,汤姆摇摇晃晃出了码头上的酒屋,心里燃烧着爱与火,汹涌的潮水阵阵拍打着石阶,月亮是那样的圆,月光洒满整个水面,谁能知道他那不平静的心里当时有着什么样雄心勃勃的梦想,或是什么样突然涌现的奇思怪想呢?

他或许是摸索着回到教堂后面的那座农舍,大概脸色苍白,醉眼蒙胧,满身散发着龙虾的腥味,他老婆见他一双湿脚进了门,当即破口大骂,一下子打破了他的梦想。于是他就把她杀了。经过很可能就是这么回事。如果真像有人给我们讲的那样,人死后还能复生,那我一定要找到可怜的汤姆问问他,然后和他一起在炼狱中痛苦地梦想。不过他是个六十来岁的老人,而我才二十五岁,我们俩的梦想完全不同。还是回到你的阴影里去吧,汤姆,给我一些宁静,绞架已经远去,你也已远去。我只是非常幼稚,不懂事,才朝你扔了石块,饶恕我吧。

关键在于,生命仍在继续,日子还得过下去,但怎么样生活却是个问题。日复一日的工作并不困难,我会像安布鲁斯以前那样当上治安理事,然后有一天也会参与郡议会,继续受到人们的敬重,像家族中所有的祖先一样。勤勤恳恳耕耘自己的土地,尽心尽力关心别人。没有人会想到我的肩上扛着什么样的沉重负担,也不会有人知道我每日里疑虑重重,总问自己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瑞秋有罪还是无罪?或许我只能在炼狱里把这个问题搞清楚了。

我在轻声念叨她的时候,她的名字听起来是那样的柔和悦耳,久久滞留在唇间,挥之不去,像毒品一样缓缓地、执著地渗透进体内,从舌头滑到干裂的双唇,再从双唇移到心脏,心脏控制了躯体,也控制了大脑。有朝一日,我能摆脱掉它吗?四十年以后,还是五十年以后?或者某种缠绕于脑际的痕迹还会久久徘徊不去?还是流动的血液里某个小细胞不能和其他同伴一起顺利到达心脏?也许,等一切都说了,一切都做了,我也就不再想解脱了。但现在还说不清。

我还拥有房屋,这是安布鲁斯要我好好珍爱的东西,我会把泛潮的墙壁重新粉刷一下,让一切都保存得完好无损,继续植树种草,给东风呼啸的秃山披上绿装。这样,在我离去的时候至少可以留下一些美的遗产。然而一个孤独的人是不正常的。先是感到迷茫与困惑,接下来是胡思乱想,最后便进入一种疯狂的状态。于是我的思想又回到汤姆?吉克恩身上,看到他带着镣铐吊在那儿,想象着他可能会觉得很痛。

安布鲁斯,那个十八年前大步走在大道上的他,是我所效仿的人,我现在身上穿的夹克大概就是他曾经穿过的,就是这件肘部贴着两块皮子有些陈旧的绿色猎装。我变得如此像他,简直就是他的阴魂。我的眼睛就是他的眼睛,我的相貌就是他的相貌。那个对自己的狗打个呼哨转身离开十字路口和绞架的男人,简直就是我本人。这,一直是我梦寐以求的——和他一样,有他的个头,有他的肩膀,有他弯腰的姿势,甚至也能有他那样的长臂和显得挺笨拙的双手,他那突然的一笑,还有他在和陌生人第一次见面时的羞赧,以及像他一样厌烦喧嚣与热闹的场面。他在下人和爱戴他的人面前所显出的那份从容潇洒的举止——人们恭维我说,我也有。在能力方面,也是那样相似。都只是个空壳,结果我们遭遇了同样的失败。最近我时常在想,他死的时候,心是否被疑虑和恐惧所笼罩,备受折磨,在那个我不能到达的可恶的别墅里深深感到被遗弃的孤独。他的灵魂是否已离开躯体,找到我,附在我身上,这样他就可以在我身上重活一次,重复原来的错误,又患同样的病,然后再死去一次。很可能是这样的。我以和他相像而洋洋自得,这反而是置我于死地的地方。正由于和他一样,我也遭受了失败。如果我是另外一种人,机灵敏捷,口齿伶俐,又有经商的头脑,那么过去的一年就是另外十二个月的样子了。我会一心向往过一种快乐安逸的生活,很可能会结婚,组成一个年轻的家庭。

然而,我根本不是这种人,安布鲁斯也不是。我们只是梦想者,我们俩都是,不切实际,矜持内向,充满从不加以证实的理论,世界清醒,而我沉醉。我们渴求激情,然而羞怯的天性压抑着冲动。直到心灵被触动时,才觉得天国的大门已为我们打开,感到我们拥有宇宙间所有的财富。如果我们是另外一种人,我们俩就都能获得新生。瑞秋还会来这里,待上一夜两夜,然后再自行其事。我们还可以讨论一些正经问题,并作一些妥善安排。然后律师们在桌旁围坐一圈,正式宣读遗嘱。我呢,只要稍微总结一下大家的看法,每年给她一笔生活费,就可以打发她了。

但事情的结果并不是这样,因为别人看我像安布鲁斯;事情并不是这样,因为我自己也觉得像安布鲁斯。她到的第一个晚上,我来到她的房间,敲敲门就走了进去。门框很低,我微微低着头站在门里,她坐在靠窗的一把椅子上。这时她站起来看着我,当时我就应该从她的眼神里明白,她看到的不是我,而是安布鲁斯,不是菲利普,而是个影子。她当时应该走掉,整理好箱子就离开,回到属于她的地方,回到那个窗户紧闭的别墅里。那里有着过去的影子,充满了陈旧得似乎发了霉的往事。别墅有一座形状整齐的梯形花园,小庭院里还有一眼滴水的喷泉。回到她自己的国家去,让她在那里经受夏日烈焰的炙烤,在冬天清冷的阳光下苦熬着岁月。她应该凭某种直觉知道,留下来和我待在一起会带来毁灭,不仅给她所见到的这个影子带来毁灭,最终也会给她自己带来毁灭。

我在想,当时我无精打采地站在她面前,尽管心中隐隐作痛,面露不悦之色,但仍表现出强烈的主人意识,同时又为自己的手脚笨拙而感到不知所措,像匹未驯服的小马一样感到恼火。我在想,她看到我这副样子,会不会在脑子里闪过这样的想法:安布鲁斯小的时候肯定就是这样,在有我之前,我还不认识他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于是她就留下来了?

或许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叫瑞纳提的意大利人会在和我初次见面时流露出那样的神情,他也用那种吃惊的眼光看着我,只是他很快就掩饰了自己的惊讶,手指摆弄着桌上的笔,略微沉思了一会儿,然后轻柔地问我:“你是今天刚到的?那你还没见到你的表姐瑞秋吧?”直觉也向他发出了警告,但已经太晚了。

生命中没有回头路可走,不容反悔,也没有第二次机会。我无法就这样生生坐在家里,反悔我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就像可怜的汤姆?吉克恩带着镣铐在那里摆动,而无法反悔自己做过的事了。

是我的教父尼克?肯达尔,在我二十五岁生日的前一天——噢,天哪!才几个月以前,像是过了很久——直截了当地对我说:“有一些女人,菲利普,往往是很不错的女人,即使自己没犯错,也会带来灾祸。什么事只要和她们有瓜葛,就会成为悲剧。我不知道为什么要给你说这些,可我觉得应该告诉你。”说完就看着我在他面前的文书上签了字。

不,不能回头了。那个在生日的前一天站在她窗下的男孩,在她到的第一天站在她门前的男孩,已经不见了,已经远去了,正如当年故作勇敢往绞架上那个死人扔石头的男孩远去了一样。汤姆?吉克恩,一个受尽摧残、面目全非又无人问津的人,这些年来,你是不是满怀怜悯地注视着我?注视着我跑进树林,跑向未来?

如果转过头去找你,我看到的不会是带着镣铐摆动着的你,而是我自己的影子。

第2章

在安布鲁斯最后一次出门的那个晚上,我们坐在一起聊天,我丝毫没有意识到这竟是我们相处的最后一秒。当时,我一点预感都没有。每年到了秋天,他都按照医生的吩咐,到国外某个地方去过冬。这已是第三次了。他总不在家,对此我早已经习以为常了,而且总是在他不在家时替他料理家产。他第一次冬天外出时,我还在牛津读书,他是否在家我当然觉得无所谓,但到了第二个冬天,我就回家安安稳稳地住下,整日足不出户,这正是他所希望看到的。我对牛津的那种集体生活一点也不留恋,事实上,摆脱了那种生活,心里倒觉得挺快活。

我一向都是只愿意待在家里,哪儿也不想去。自从一岁半父母双亡后来到这个家,除了先在哈罗,后又在牛津读书外,我没去过任何其他地方。安布鲁斯十分怜惜我这个父母双亡的小堂弟,就像对待其他孤苦伶仃、弱不禁风的幼小生命,像对待小猫小狗或是其他需要关怀的小动物一样,用他独有的那份宽厚,把我抚养成人。

我们这个家从一开始就有与众不同之处。我还是三岁孩子的时候,我的保姆用毛刷子打了我的屁股,他就让她卷铺盖走人。这件事我一点都记不得了,是他后来告诉我的。

“看到那个女人为了这么丁点儿小事,用她那双粗大的手打小孩,”他对我说,“我简直气得火冒三丈。小孩子不懂事,淘气是难免的。她一点儿事理都不懂,实在是太蠢。从那以后,你做了错事,都由我来教育你。”

我对此从未有过任何抱怨。绝不会有人比他更正直,更公正,更富有爱心,更善解人意。他教我学二十六个字母,每个字母都找出一句骂人话,我要学的字母就是这句话的第一个字母。他就是用这种再简单不过的办法教我学会了字母。要给每个字母都找到一句骂人的话,这着实让他下了一番工夫,但他最终还是都找到了。同时他警告我说,这些骂人话可不能连起来说。

他待人处世一贯谦恭有礼,然而对女人却总是很腼腆,充满戒心,他认为女人是家里的祸害,所以总是雇佣男仆。我们这个家族一直都是由我伯父原来的管家老斯考比掌管的。

也许他很古怪——西部人性格古怪尽人皆知——尽管他对女人看法独特,教育孩子也有他自己的一套方法,但他绝不是一个怪人。邻居们喜欢他,敬重他,佃户也都爱戴他。在得风湿病之前,他常常冬天出去打猎,夏天则驾着那艘平时停泊在海湾里的帆船去钓鱼,有兴致的时候也出去吃吃饭,在外面玩一玩。每个星期天,他都去做两次礼拜,有时布道时间过长,他会在我们家的教堂固定座位上看着我,面露一副苦相。他还极力影响我,让我像他一样有兴趣种植一些稀有灌木。

“这是一种创造,”他常常这么说,“就像其他创造一样。有些人喜欢养点什么,我倒喜欢看着从土里长出东西来。不那么费劲,结果却更令人满意。”

安布鲁斯的话让我的教父尼克大为震惊,赫伯特?帕斯科牧师,还有他的其他朋友们也都很吃惊,这些人过去常劝他安下心来,享受享受家中的欢乐,好好成个家,不要只知道侍弄那些杜鹃花。

“我已经有了接班人。”他总是揪着我的耳朵回答说,“为了他我是少活了二十年还是多活了二十年,就看我怎么看了。再说,菲利普就是现成的继承人,所以,不存在我是否尽到责任的问题,到时候他会替我做的。舒舒服服地坐一会儿吧,先生们,家里没有女人,我们可以穿着靴子把脚跷到桌子上,痰就吐在地毯上好了。”

当然,我们不会这样做。安布鲁斯非常挑剔。他之所以当着新来的牧师这样说,完全只是为了寻开心。牧师是个可怜的妻管严,养了一大串女儿。安布鲁斯坐在桌子的一边朝我挤挤眼睛。

我现在依然记得他当时的样子。他四仰八叉地半躺在沙发里,上身略略有些前倾——我也从他那儿学来了这个习惯——看着牧师小心翼翼地为自己无济于事地辩白着,他不出声地笑起来,笑得浑身发抖。然而,他又惶恐伤了牧师的感情,本能地改变了谈话的口吻,转而谈起一些让牧师开心的话题。他是在尽全力让牧师觉得舒服一些。我去了哈罗以后越发欣赏他的这种品质。假期实在过得太快。这期间,我不断能感受到他的言谈举止以及和他相处与学校里的那些同学和老师是多么的不同,同学们调皮捣蛋,老师们冷酷刻板,简直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每当我准备坐车去伦敦时,总是脸色煞白,眼泪汪汪的,而他总会拍着我的肩膀对我说:“没事,这是一种训练,就像驯马一样。我们谁都逃不过这一天,这个假期过去了,下一个假期转眼就到,到时候我就接你回来,就哪儿也不去了。我自己来训练你。”

“训练我什么呢?”

“嗯,你是我的继承人,不是吗?这里面是有学问的。”

于是,我就走了。马车夫威灵顿赶车送我到波得敏坐去伦敦的车。我回过头,最后看了一眼安布鲁斯。他拄着手杖站在那儿,几只狗围绕在他的身前身后。他眯缝着眼睛看着我,目光中充满了对我确信无疑的理解。他一头浓密的卷发已渐渐变白。看到他向狗打了一声呼哨,转身走进房子,我只觉得喉头一阵哽咽。马车穿过门口的草场,驶出白色的院门,经过一片农舍,车轮压在砾石路面上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马车载着无可奈何的我向学校走去,向远离安布鲁斯的日子走去。

然而,他没有顾及到自己的健康状况,等我好不容易完成了中学和大学学业,他却要离去了。

“他们对我说,如果再待在这样一个天天都下雨的地方过冬的话,我就得一直坐在轮椅上,再也别想站起来了。”他对我说,“我必须离开这里,到一个阳光充沛的地方去过冬,西班牙或是埃及的海滨,或者是到地中海沿岸任何干燥温暖的地方去过冬。我倒不是非去不可,但我要是成了瘸子,那就完蛋了。我出去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带回来一些谁都没有的花木。我们可以看着它们是如何鬼使神差地在康沃尔的土地上生长。”

冬去冬来,头两个冬天都是这样过去的。他在外面过得挺好,我觉得他倒也不孤单。他回来的时候,天知道带回来了多少种树、灌木,还有花。那些植物真是形状各异,色彩纷呈。其中,茶花是他最热衷的,我们专门开辟了一个茶花园。不知是他特别精通园艺还是有什么其他门路,反正这些花一直都长得很好,一株也没死。

日复一日,到了第三个冬天,这次他决定去意大利,打算去看看佛罗伦萨和罗马的一些花园。这两个城市的冬天都不暖和,可这对他来说没大要紧的,他并不在意,因为他听说那里虽然很冷,却很干燥,而且他也没必要介意雨水多少。最后一个晚上,我们聊得很晚,他从来都是很晚才睡觉的,我们经常在书房里坐到凌晨一两点。有时说说话,偶尔一句话也不说。那晚我们俩伸展双腿,烤着火,几条狗蜷伏在我们脚边。前面说了,我当时一点预感也没有,可现在回想起来他倒像是有什么预感似的,不时望我一眼,一副若有所思却又十分茫然的神情,一会儿看看我,一会儿看看墙壁,看看那些熟悉的画,一会儿又看看火,再看看蜷伏的狗。

“真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去!”他突然迸出这么一句。

“那我马上收拾一下。”我赶紧说。

他摇了摇头,笑笑说:“不用了,我只是随便说说,咱们不能两人一起离家几个月,这是一种责任,知道吗?一个庄园主的责任,不管别人是不是都这么想,我是这样一种想法。”

“我可以和你同行到罗马,”我说,为自己的这个主意感到兴奋,“要是天气没什么不测的话,我能在圣诞节前赶回家。”

“不,”他慢声细语地说,“不行的,我也就随便那么一说,再别往这上面想了。”

“你没什么感觉不好的吧?”我问他,“没觉得哪处疼吧?”

“我的天,看你说哪儿去了,”他笑了起来,“你把我当什么了,当病人?我都有好几个月没得风湿了。麻烦的是,菲利普,我对家实在过于迷恋了。你到了我这个年纪,或许也会有这种感受。”

他从椅子上站起来,走到窗口,拉开厚重的窗帘,凝视着窗外的草坪,静默了好一阵。寂静无声的傍晚,穴鸟已经归巢,猫头鹰已不再啼叫。

“我感到欣慰的是,我们把小路都挖了,种上了草,现在屋前都是草地,”他说道,“如果草地一直延伸到斜坡那头的马厩旁,效果可能会更好。什么时候你再把那些灌木处理掉,就可以一眼望到海了。”

“你这话什么意思?”我说,“干吗是我来处理,而不是你?”

他没有马上回答我的疑问。“一回事,”他最后说道,“这是一回事,没什么区别。你可得记着做啊。”

我的老伙伴当恩犬,这时抬起头看着他,它已经看到了厅里整理好的箱子,也嗅到了离别的气息,它吃力地起身,走到安布鲁斯身边,垂着尾巴站在那儿。我轻声唤它,它却不过来。我在炉缸上磕了磕烟斗,钟塔上的钟当当地敲了几下,仆人的房间里传来斯考比嘟嘟囔囔骂伙计的声音。

“安布鲁斯,”我忙说,“安布鲁斯,让我跟你一起去吧。”

“别犯傻了,菲利普,去睡觉吧。”他对我说。

这事就到此为止,我们没有再继续纠缠下去。第二天吃早餐的时候,他又最后指点吩咐了几句,有关春天种植,诸如此类他认为在他回来前我该做的事。他竟然还突发奇想要弄一个天鹅池,就在庭院里通向东车道的入口那地方,那儿有些沼泽,所以冬天天气还好的时候要把池子挖出来,还要筑堤加固。

时间实在是太快,马上就要上路了。七点钟早餐就匆匆结束了,因为他得早点出发,要赶在普利茅斯过夜,然后在那儿乘早班轮船。那是一艘商船,他得坐那艘商船到马赛,到了马赛就可以抽空转转意大利。这一路是很漫长的海上旅行。那是一顿阴冷潮湿的早餐,威灵顿把马车停在门口,车上很快就堆满了行李,几匹马已是蠢蠢欲动,急于要走。这时安布鲁斯转过身,一只手搭在我肩上,对我说:“要把一切都照料好,别让我失望。”

“这叫什么话,”我说,“我可从没让你失望过。”

“你还年轻,”他又说,“我留给你的担子很重。总之,你要明白,我所拥有的一切也都属于你。”

我想,那时要是我坚持的话,他可能会让我跟他一起去。但我没再说什么。我和斯考比把他扶进马车,又把旅行毛毯和手杖递进去。他从开着的窗口朝我们笑了笑,然后对威灵顿说:“好了,威灵顿,走吧!”

于是他们沿着车道走了。天空开始下起雨来。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冬天的日子一如既往。我像以前一样思念他,同时又有很多事情要忙。有时想找个伴,我就会驾车去看尼克?肯达尔教父,他有一个独生女儿,叫露易丝,比我小几岁,和我从小一起玩大的。她长得很结实,人也很实在,而且挺漂亮。安布鲁斯以前总开玩笑,说她会做我的妻子,可我心里从没这么想过。

十一月中旬收到了他的第一封信,信是他去马赛时坐的那艘商船捎回来的。信上说他一路很顺利,天气也很好,只是在比斯坎湾稍微颠簸了一下。说他身体状况良好,兴致也很高,急着去意大利玩。他不大敢乘坐公共马车,怕把他带到里昂去,于是就自己雇了马和车,打算沿着海岸进入意大利,然后再转去佛罗伦萨。威灵顿听了直摇头,说那样会出事的,他坚信一点:法国人没一个会赶马车,意大利人则都是强盗。然而安布鲁斯并未遇上麻烦,从佛罗伦萨寄来了第二封信。他的信我都保存着,现在身边有一大捆信件。在以后的几个月里,这些信被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在我的手里反反复复地摸来摸去,仿佛手指的接触,能使我从中获得比语言更多的内容。

就是在寄自佛罗伦萨的第一封信——显然他在那儿过了圣诞节——的结尾处,他首次提到了表姐瑞秋。

“我结识了咱们的一个亲戚,”他在信中写道,“你以前听我说起过科林家族吧,这个家族原来在塔默尔有家业,后来卖给了别人。查查家谱,可以发现上上一辈有个科林和艾什利家族的人结了婚,这个支脉便有了后裔,其中有一个孩子出生在意大利,由一个穷困的父亲和一个意大利母亲养大,年纪轻轻就嫁给了一个叫桑格莱提的意大利贵族。这个贵族好像是在有次喝得半醉和人决斗中丧生,给他妻子留下了一大堆债务和一座空荡荡的大别墅,但没有孩子。这个桑格莱提伯爵夫人,或者叫她自称的名字瑞秋,就是我的表妹。她是个很敏感的女人,也是个好伙伴,她很尽心尽职地带我看了佛罗伦萨和罗马的花园,这些地方以后咱们俩要一起去的。”

安布鲁斯能有个朋友,而且还是个热衷于园艺的朋友,对此我感到很宽慰。因为我对佛罗伦萨和罗马的社会背景一无所知,所以一直担心他在那里不太可能结识英国人,现在至少有这么个人,祖辈是康沃尔的,这样他们俩就有了共同之处。

接下来的一封信几乎全列满了各种花园,这些花园虽然不在一年中最繁盛的时候,却似乎给安布鲁斯,还有我们的那个亲戚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我已逐渐对咱们的表亲瑞秋产生了诚挚的敬意,”安布鲁斯在初春时写来的信上这么说,“而且一想到她跟着桑格莱提那个家伙受的那份委屈,心里着实难过。这些意大利人简直就是一帮无耻的恶棍,这一点毋庸置疑,而她在外貌和行为方式上都和你我一样,俨然一个英国人,就好像昨天还生活在塔默尔似的,只是对家族了解甚少,一切都得我讲给她听。谢天谢地,她绝对机灵,知道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丝毫没有妇道人家常有的喋喋不休的毛病。她帮我在费索勒找了很好的住处,离她的别墅不远,随着天气日渐转暖,我会更多地去她那儿,在阳台上坐坐,或者去花园里逛逛,这些花园的造型和里面的雕塑看上去都是出自名家手笔,不过我不大熟悉。她的日子怎么过的,我不清楚,可我猜想她大概得把别墅里许多值钱的东西卖了还丈夫欠的债。”

我问了尼克?肯达尔教父,问他对科林家族有没有印象,他说有印象,但印象不好。“他们是一些不负责任的家伙,”他说,“我小的时候只知道他们赌博,把房产和钱财都输光,现在留在塔默尔那里的只不过是个破烂不堪的农场。四十年前就衰败了。这个女人的父亲一定叫亚历山大?科林——我想他消失在大陆了,他排行第二,和他父亲一样,不过不知道他后来怎么样了。安布鲁斯讲到这个伯爵夫人的年龄了吗?”

“没有,”我说,“他只提到她年纪轻轻就嫁人了,但没说多久以前,猜想该是人到中年了吧。”

“她肯定特别迷人,不然艾什利先生不会注意她,”露易丝说道,“我还从没听过他对哪个女人有好感。”

“这大概值得推敲,”我说,“她长相一般,十分普通,根本没什么值得恭维,我为此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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