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部作品
人称师太,常年游荡于赣楚一带。 爱好美食美景俊男靓女等一切美好事物。 迄今为止最得意的一件事是能随心所欲地写自己喜欢的故事。 起点中文网女频名人堂作者,PK之星,2004年底在网上发表处女作《我不是陈圆圆》,2007年以一部《穿越之陌上花》俘获千万女人心,从此一发不可收拾,陆续创作并出版《宫斗高手在现代》、《满朝凤华》等作品,每本皆引领高人气的阅读风潮,创下不俗的销售业绩。
作者:孤钵 | 完本
《恨不相逢陌上花》讲述了一个女博士的穿越,看她用生化武器一步步揭开宫闱旧事,所谓阴谋,所谓伤害,不过是源于你我心中的那份挚爱,帝王宗亲三角情仇,宫廷情爱纠结,问心结谁人解。生化女博士穿越化身帝后,本应风光无限,岂料皇帝对其恨之入骨,后宫嫔妃又落井下石,本以为自己够惨了,没想到还有比她更悲惨的人——皇帝,一个因爱而恨导致双重人格的人。原本讨厌他,却渐渐为其痴情所动,生化女为解皇帝心结,急于证明原来的皇后是爱着皇帝的,可当她将所有的阴谋都解开后却发现原来……最爱的人伤害最深。这最深的伤要如何才能弥补呢…那妖艳女主子在屋外冷哼道:“姐姐还当自己是皇后么?姐姐也该梦醒了。哎呀,姐姐,你怎么这么憔悴?天那,你伤心得连脂粉都懒得搽?”她说着嘴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脸上刻意露出一副替我惋惜的模样。 我简直觉得好笑。我不搽脂粉是不想变成黄脸婆好不好?铅粉那东西,搽不到十年,皮肤就会起质的变化。可见古代女人美貌不能维持恒久,和她们的化妆术也不无关系。 “如果你是来这里,是为了说这些,那说完就请回吧。”用瓶儿的话说,季淑妃根本就没有怀孕,而是串通了太医,来了个假怀孕。或许那时候的我,极得皇上的“恩宠”,季淑妃看不过去,想了流产这样一个法子来离间我和皇帝那“深厚”的感情。 谁知道皇帝并没有因为她散播的流言而对我有半分的怀疑,反而还是对我“宠爱有加”,非但如此,季淑妃的假怀孕还促使了皇帝对她宫里的宫女动了心思,季淑妃偷鸡不成蚀把米,哪里能容忍自己的宫女也有朝一日爬到自己头上来?于是便假我之手把宫女也一并除去。这一招自然是妙得很。 皇上虽然当时一个劲地替我开脱,但他内心早已经把我恨得深入骨髓。
九仙山父老云:吴越王妃每岁春必归临安,王以书遗妃曰:“陌上花开,可缓缓归矣。” 吴人引为佳话。 …… 一个女博士,当她揭开宫闱旧事,才知道, 所谓阴谋,所谓伤害, 不过是源于你我心中的那份挚爱。 …… 孤钵按:跨越时空,一展所长!穿越言情小说,故事讲述了一位现代女博士穿越到了古代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后,却遭人陷害,历经磨难最终获得了皇帝的宠爱,有情人终成眷属。全书分为长门篇、宫斗篇、解梦篇三个部分。生化女博士穿越化身帝后,本应风光无限,岂料皇帝对其恨之入骨,后宫嫔妃又落井下石,本以为自己够惨了,没想到还有比她更悲惨的人——皇帝,一个因爱而恨导致双重人格的人。原本讨厌他,却渐渐为其痴情所动,生化女为解皇帝心结,急于证明原来的皇后是爱着皇帝的,可当她将所有的阴谋都解开后却发现原来……最爱的人伤害最深。这最深的伤要如何才能弥补呢……今天,是开学的第一天,也是我读博士的第二个年头了。博士,女博士。我毫无感觉地笑了一下。 我学的是理科,生物。 刚上大学的时候,时兴生物热,我还是花了三万块钱跳到了生物系,可是大四毕业的时候,学生物的都去抢别人专业的饭碗。 然后我就考了研,继续留在学校里,读研的时候,三年硕士改成了两年,外面说要硕士还不如低价要本科生,于是我申请了直接攻博。 可是等我上博士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了新的规定,没有在国外的期刊上发表两篇论文者,不授予博士文凭。
《我不是陈圆圆》 作者:孤钵【完结】[ 内容简介 ]上部蓦然中,明末的南京,她成了秦淮名妓陈圆圆的婢女,谁料,皇亲田国丈前来选美献给皇上,陈圆圆连夜和情郎私奔,鸨母只好让她代替陈圆圆前去选美,阴差阳错,原本什么都不懂的她,因为通古博今反而技胜一筹,被选入京。然而,她又不是一个普通的婢女。在变幻莫测的动荡年代,一个小女子却在历史中发挥着重大的作用;而在冒辟疆,崇祯,李自成,还有那个“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吴三桂中间,她是如何应对,又最终选择了谁?……在爱情上,我无疑是最大的输家!我赶到的时候,音乐已经嘎然而止。只见屋顶上,祖泽治一把扯过吴三桂口中的叶片,恶狠狠道:“圆圆不想听,你就别吹了!”吴三桂并不言语,当他瞥眼看到我时,他倏地站起身来:“娇娇,听我把话说完。”看到他,我那颗被践踏过的心又在滴血:“我不听!你别说了。你说得还不够吗?你知不知道我现在是什么感觉?我觉得我被人踩在脚下,一点自尊都没有。”当女人绝望的时候,任何言语都是多余的。吴三桂并没有因此停止解释:“我知道我欺骗
她终于明白郦圭在担忧什么了,一定是他求过黄昏辅佐不成,生怕黄昏会襄助郦天霄,诚如郦天霄所求一般,一旦他们二人联手,郦圭的天下只怕是做不安稳了。可怜黄昏从未有过入仕的念头,即便如此,郦圭还是感觉到了他的威胁,派人监视、给他下毒、诋毁他声名,绝不让他势力坐大。沈鹿道:“太子只怕自顾不暇,这一次也不知有没有机会走出武昌城。就算侥幸逃脱,武昌城这般声讨,太子只怕也扛不住的。”“哈哈!陛下早就等着这一日了!”潘大康似乎已将沈鹿视作心腹,拍了拍他道,“沈鹿,好好干。领着狍家军,不,领着你的神机营干几场漂亮仗!”原来沈鹿已经被郦圭正式任命为神机营主帅了。郦天霄听得潘大康肆意的笑声,唇角也浮上一抹冷笑,凌书南居然也和他一样,暗暗有种快意的感觉,不管怎样,至少沈鹿这颗棋子,他插得很到位。潘大康与沈鹿只在西山稍作停留,并四处转悠了几圈。在沈鹿的“阳奉阴违”之下,自然是没有发现黄昏图谋不轨,更没有发现郦天霄有在西山出现的蛛丝马迹,日落时分,潘大康便和沈鹿下了西山,一个向东回扬
春城何处不飞花作者:孤钵阳光照在她的身上暖洋洋的,于是她忍不住翻一个身。哪知道这一翻身,只听“咚”的一声闷响,整个人直接就撞在了硬邦邦的石板上,一股强烈的痛感瞬间由臀部传入大脑,脑袋“咣当”晃悠了两下,半边神经都麻痹了,过了好久这一口气才喘过来,于是口里头蹦出凄楚的呻吟,抑制不住地“哎哟”叫唤着。周围开始骚动起来,两个女子立马尖声尖气地嚎叫起来,“二小姐醒啦!二小姐醒啦!”,一边喊,一边奔了出去。昏昏沉沉的脑袋因为这一撞,倒好像恢复了知觉,她蓦地睁开眼,炽烈的日光差点灼伤了双眼,于是她赶紧闭上眼,任由日光洒在身上,隐隐觉得好像有一阵子没有感觉到这么温暖的阳光了。方吟妖娆地行至莫寻非的身旁,莞尔一笑,两个酒窝深深凹陷下去,“寻非表哥,烦劳你为我吹奏一曲吧?”莫寻非犹疑地看了坐在另一桌的白笑笑一眼,心中纵有不情愿,却也明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拒绝不了。只得站起身来接过方吟递上的竹笛,“未知方小姐要在下吹奏何曲?”“唐时曲——倾杯乐,寻非表哥可会?”莫寻非点点头,已
伊雪晴这一次再不能忍受了,难道要连自己的初吻也给这个讨厌的小学弟吗?她长这么大,一直想要把自己的初吻留给自己心爱的人儿,这是寄托了她对爱情本身美好向往的事物,不是陪着这个家伙在这里胡闹的!伊雪晴发怒了,她拼命地要甩开卓以岸的手,一边对他说道:“要玩你自己玩吧!”这就不想再理会卓以岸,起身走开。她还没来得及站起身,就听见一声刺耳的几乎要穿破人鼓膜的噪音,“滋——滋——”地从前面传来,所有人都被这声音给迫害了,下意识地掩住了耳朵。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听见前排传来一个尖利的中年女声,“好玩吗?玩够了吗?”几乎是同一时间,大家都反应过来,尴尬地扭转头,面对着讲台。只见一个戴着金边眼镜,长得肥肥的中年妇女,拿着麦克风,一脸阴沉得看着大家。教室里顿时鸦雀无声。原来上课铃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响了,上课的老师已经来了,可是他们却没有知觉……“闹啊!继续嚷嚷啊!怎么不说话了?刚才不是很开心吗?”这位老师以严厉闻名,是尚香文院有名的母老虎。伊雪晴没想到是她的,一下子从头凉到
满朝凤华 作 者:孤钵 作品关键字:董清秋,明月松,上官凛,女扮男装她那一低头吟笑,那一回眸浅嗔,便能倾国倾城,颠覆了这朗朗乾坤!男儿装,女儿身,且看小女人化身大丞相,将这满朝文武都纳为我裙下之臣!“江望寒在京城的时候,曾经与京城最红的名妓零红蝶十分相熟,据说那一阵子,江望寒成天夜不归宿,只留宿在红馆里头,成天听些淫词艳曲,对零红蝶甚是迷恋,不让她再陪别地客人,还因此而和零红蝶旧日相好大打出手。” “哦?有这样的事?”董清秋来了兴趣,“我还当大将军父仇在身,只想着国家大事有这样的风流韵事。不过,说来也怪,在我看来,这个江望寒应该不是那种沉迷酒色地人,倘若他真的喜欢那个零红蝶,大可以替她赎身,娶进门去,何必非要停留在那种声色场所?也不知那时候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所以才寄情于酒色。” 轻罗看了董清秋一眼,“江望寒心里想些什么,那我就不得而知了。不过,那时候他才升为龙骧大将军,掌天下兵马,正是春风得意之时。后来,因为江望寒与一位王孙公子大打出手,终于这件事皇上和文昌侯也已
《谁主金屋》 作者:孤钵内容简介:“刘彻,娶阿娇好吗?她人长得漂亮,家世又好,你要是娶了她,太子之位可就是你的啦……”“可她都要是别人的老婆了。”“只要你愿意,有什么不可以?我去帮你把她抢来!”----------“刘彻,你怎么不喜欢卫子夫?她温柔又善解人意,最关键的是,她还有一个能征善战的好弟弟……”“可我喜欢别人了。”“那有什么,你是皇上,你把她们都娶了就行了。”“可我只喜欢你。”她看着手臂上那个银圈,她等了这么久,就是为了等到她的同事给她送上这么个东西,可是真的当这个东西带在自己手上的时候,她却没有拉动急救圈的勇气。她不想走,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想走。“解铃还须系铃人,这件事,既然你认为我有责任,我就会负责的。你放心,我会用事实来说话,我知道该怎么做的。”谷雨鼓起勇气,一鼓作气地说道。公孙敖被谷雨弄得有点无语,“什么叫我认为你有责任?你这人真是!有没有责任,你自己心里头有数。”眼见得谷雨脸上的表情凝重地好像被狂风摧残过,公孙敖顿时又恢复了笑脸,“好了,好了,别一副如临大敌
我不禁有些恍惚,恍惚间,却瞧见我在里边冲我自己嫣然一笑。只是短暂地停顿之后,我忽然间反应过来,那不是一面镜子,我瞧见的并不是我,而是和我长得相似的元胡摩!这个结果显然更加令我吃惊,就在我还隐忍着没有尖叫出声时,元胡摩已经把门给飞快地合上了。“你怎么会在这儿?”我过了好久才平息了心中的惊讶,问出话来。“是皇上把我安排在这儿的。”元胡摩笑吟吟地说着,转身往里间走,她的手上捧着一个暖炉,她走路的样子有些蹒跚,走得极慢。我一愣,随她往里间走,脑子一下子有些没反应过来,宇文毓什么时候把元胡摩藏到这里来的?想必是在事发之前吧。不过,不可否认,这处小院子平淡无奇,一般人也料不到这样的小院子里头会藏着元胡摩。元胡摩在床边坐定,依旧抱着暖炉,整个房间里头的温度在十五度以上,我只待了一会儿,背部就沁出了汗,可是元胡摩却穿着厚厚的棉袄,浑然不觉热。我忽然间想起元胡摩刚才见到我的表情,没有丝毫的意外,“你怎么知道我会进来?”刚一说完,我就明白过来,马车夫的绕道,刚好在此处把马车给
《宫斗高手在现代》作者:孤钵【完结】 一个穿越的宫妃,谁说反穿就无法安生立命,女主,一样的彪悍!那人就倒在自己的血泊之中,其他的手下都满脸惊恐和诧异,但大气都不敢出一下,实在不知道白清逸,他们的老大会长是突然之间转了什么性子,杀红了眼一样。徐南方和叶飞羽目不转睛地看着白清逸的杀戮,一声不吭,白清逸在把那人轻而易举地干掉之后向着自己的手下说道:“兵仔是夏家二老爷派在我这里,用来监视我的奸细,这就是他无间道的下场!”白清逸冷冰冰地向着他的手下发话,话里头的含义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除掉了一个奸细。还没等那几个手下给出表情,白清逸就已经朝徐南方款款走来,对徐南方居然是带着他的笑:“我救你一命,你替我除了奸细,咱们合作愉快!”他这一报地点,那两个店员又是一讶,八卦起来:“丹尼啊,是给这位小姐买床啊?丹尼是不是在和夏家的小姐拍拖啊?”店员听见尚君澄提到夏家,显然把徐南方误会为夏家的小姐了。四只眼睛滴溜溜地在徐南方的身上打转,饱含羡慕和嫉妒。刚才就看着尚君澄牵着
作者:飘灯 | 完本
塞北草原的达里湖畔,有性烈如火的独行女匪龙晴,纵横千里的马帮霸主,快意恩仇,高歌如酒。然而,随着一个年轻人北上,铁血的大幕逐渐拉开,京城的争权夺势渗透进了边疆的万里长城,家国事,江湖事,交融成传奇轶事;儿女情,兄弟情,汇聚为破阵龙吟。这是一段在荡气回肠中明朗快意的风云外史,可以佐酒三樽。
作者:吴蔚 | 完本
元朝末年,群雄纷起,中原以朱元璋势力最强。为了应付危机,素有仇怨的梁王与大理段氏不得不联合起来,共同抗敌。就在大理总管段功新娶梁王之女押不芦花公主后不久,怪案频频。一瓶孔雀胆,终于导致段功与梁王孛罗开始互相猜忌,公主也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本书与吴蔚同系列图书《韩熙载夜宴》同时参选第八届茅盾文学奖。大理阳苴咩城外有座无为寺,大理国第二代皇帝段思英等八位皇帝逊位后,均在这里出家为僧。森森柏影中,隐藏着许多不为外人所知的皇室秘密。 寺内石泉之北建有翠华楼,专供身份特殊的段氏僧人居住。楼高六丈,为五重楼。顶层为观经处,内藏天下佛经、天下兵书、天下文华各一库,称“南中第一藏经楼”。四楼则是丹青室,内藏唐贞观以来名画、书法千轴,绢卷百余,多为南诏攻打中原蜀地时掠夺所得。 寺后有天然救疫泉一眼,泉水清凉甘甜,能治百病。泉北建有一座药师殿,除了供奉药师佛外,还汇聚着大理医术最精湛的大夫,储藏有天下最贵重的药材,包括许多奇药。 除了藏书、医术两样外,武术也是无为寺一绝。大理尚武成风,皇帝也不例外。第八代皇帝段素隆在位时酷爱刀法,出家后习性不改,选取八百刀法精湛的精兵编为罗汉军,辟无为寺为大理传武圣地,自此寺内僧人武艺高强者层出不穷。 翠华楼前又建有演武厅,专供皇室、贵族子弟学习武艺。大理总管身边最精锐的羽仪,也大多从这些人中挑选。
作者:沧月 | 完本
这门婚事,本来只是作为政治筹码的权宜之计,他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来挽救摇摇欲坠的太子军,那么他也付出了一生婚约的代价来获得它——他是言而有信的人,雪崖皇子妃的荣耀将永远罩在这个海盗之女的身上。至于婚姻的实质——在这个权力变更压过一切的年代,有谁真正在乎它?
作者:高阳 | 完本
本书是高阳笔下脍炙人口的名著,勾辑了爱新觉罗的祖先及太祖、太宗、世祖、圣祖、世宗、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德宗等清朝历代皇帝的无耻史实。据高阳的论点,清朝的皇帝,平均要比明朝的皇帝坏得多。可惜雍乾两朝的许多史实已不可知,倘或辛勤搜求,细心爬梳,也许有少数皇帝,尚须重新评价。高阳批览清史,将皇帝、后妃、太监、王臣、百吏等一一道来,兴废得失,尽显清代大历史。结合历代王朝,高阳指出三条法则:一是历史的重心在民生及经济,而经济的重心在交通;二是任何朝代都有中心势力,此势力如为高级知识分子组成,必开一代之胜运,否则就会出现危机;三是王朝亦如自然人有生老病死,但在生老的过程中,休养生息,作育人材,培养了生机,就会出现中兴之局……
作者:蕾秋·乔伊斯 | 完本
一个人的朝圣1+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这个小说是这两年从英国、德国、到美国到台湾地区的黑马畅销作品,入围了2012年的布克文学奖,作者是英国的知名编剧,她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她的语言真好,让人只想大段引用,她真细腻,女作家的穿针走线、静水流深的细腻,扩大了我的感官触觉,她讲了一个好故事,她介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哈罗德,这个受伤的小孩,这个沉默的男人,这个妻子眼里的窝囊废,这个人生的loser,当我跟他一起一层一层靠近他自己,他毫无疑问地成了陪伴我的老朋友。《泰晤士报》有人评论说,“自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而当那天傍晚我终于读完这个故事,把纸稿一推,伏在桌上大哭了一阵。我想,只有人类会不断地犯错,也只有人类才能如此承受,我是多么理解沉重而孤独的滋味啊,而哈罗德最终历经磨难获得重生。那一刻正如闷热无风的夏天里终于降下了一场凉爽的雨。 这本小说是轻快的,带有些喜剧色彩,用强有力的新声音表达出了一个古老的英式故事,独创,细腻,感人。——布克文学奖入围语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失去,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从哈罗德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 ——《纽约时报》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着修整过的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身材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的,”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信封是粉色的。“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