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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S·加德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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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尔·斯坦利·加德纳(Erle Stanley Gardner,1889年7月17日-1970年3月11日),美国最具代表性的侦探小说作家。厄尔·斯坦利·加德纳早年曾为执业律师,立志为少数民族服务,执业期间即发表过以法律为背景的短篇侦探小说,由于颇受欢迎,因而改写长篇侦探小说,在《梅森探案系列》轰动了世界文坛之后,正式成为专业作家。加德纳的作品融合法律与推理,在侦探小说中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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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蕾秋·乔伊斯 | 完本

一个人的朝圣1+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这个小说是这两年从英国、德国、到美国到台湾地区的黑马畅销作品,入围了2012年的布克文学奖,作者是英国的知名编剧,她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她的语言真好,让人只想大段引用,她真细腻,女作家的穿针走线、静水流深的细腻,扩大了我的感官触觉,她讲了一个好故事,她介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哈罗德,这个受伤的小孩,这个沉默的男人,这个妻子眼里的窝囊废,这个人生的loser,当我跟他一起一层一层靠近他自己,他毫无疑问地成了陪伴我的老朋友。《泰晤士报》有人评论说,“自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而当那天傍晚我终于读完这个故事,把纸稿一推,伏在桌上大哭了一阵。我想,只有人类会不断地犯错,也只有人类才能如此承受,我是多么理解沉重而孤独的滋味啊,而哈罗德最终历经磨难获得重生。那一刻正如闷热无风的夏天里终于降下了一场凉爽的雨。 这本小说是轻快的,带有些喜剧色彩,用强有力的新声音表达出了一个古老的英式故事,独创,细腻,感人。——布克文学奖入围语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失去,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从哈罗德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 ——《纽约时报》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着修整过的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身材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的,”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信封是粉色的。“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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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之子1:最后帝国

作者:布兰登·山德森 | 完本

迷雾之子三部曲:最后帝国。有时候, 我担心自己不是众人认定的英雄。 当他们看着我时,双眼是否看到了骗子?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以宿命的英雄战胜邪恶伊始。但是这一次,英雄没有带给世界幸福,反而自号统御主,以残酷的高压手段奴役人民。没有人知道在宿命之地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传说中的救世主为何会自甘堕落,化为新的邪恶。 千年过去,大地绿意不在,寸草难生,唯有无尽的灰烬落下;入夜后,浓雾四起,危险在不可知处蠢蠢欲动。 如今,一丝生机浮现。平民少女纹意外发现自己竟能从金属中汲取力量,一群街头混混即将编织一场前所未有的骗局,妄图推翻统御主的最后帝国。 然而首先,纹和同伴们必须弄清英雄向世人隐瞒了千年的秘密…… 压倒性的才能、极富感染力的热血精神——《时光之轮》官方指定续写人布兰登?桑德森凭借自己鲜明的特色击败丹?布朗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榜冠军 ,一个新时代的开启等待您的见证!?《迷雾之子》系列作为布兰登?桑德森的成名作之一,完美地体现出了“布兰登风格”:平易近人的文字,严密而新颖的魔法体系,媲美推理小说的故事布局,以及在追求黑暗叛逆的大风潮之中仍然毫不动摇的少年般的纯粹!这是一部能让您回想起阅读最初的快乐的小说。全部译文经过重新修订,大幅提升了阅读体验,同时加入了作者最新添笔,极具收藏价值! 美国奇幻作家,曾续写罗伯特?乔丹的《时光之轮》系列,打败丹?布朗,空降纽约时报畅销榜冠军。其处女作《诸神之城:伊岚翠》出版当年便获得Romantic Times奇幻史诗大奖,并连续入选2006、2007年美国科幻/奇幻界地位最高的新人奖项。布兰登才思敏捷,脑洞清奇,其代表作《迷雾之子》全球销量突破150万,确立了他在新生代奇幻作家中的领军地位。 “这本书有完美缜密的架构……我强烈推荐给任何一位渴求好书的读者。”—— 罗宾?霍布(《刺客》系列作者) “一个繁复的革命计划,透过作者缜密的布局,逐步实行。小说结构完整,前后联系紧密:布兰登?桑德森能否抽空来写个推理小说?” —— 纱卡(台湾推理文学研究会MLR) “阴谋、权术和诡计错综复杂地融合在一起的世界。”——《 书单》杂志多克森顿了顿。「泛图尔。」他最后说道。「他们最近几年来都是最强盛的一族,平时即有几百人,而且住在府宅中的贵族就有二十几名是迷雾人。」 凯西尔点点头。「好,我就去那里。他们一定有天金。」他拉开袋子,抽出一件深灰色的披风,大得可以包裹住他全身。披风本身并非由一块布所做成,而是有数百条缎带般的长布条所组成,在肩膀跟胸口前密缝在一起,但在别处则是各自垂挂,有如层层叠叠的彩带。 凯西尔披上衣服,布条不断翻滚扭转,几乎就像迷雾一般。 多克森轻轻吐气。「我从来没这么靠近穿这种衣服的人过。」 「这是什么?」纹问道,低低的声音在夜雾中宛如幽魂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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