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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特·格拉斯

3 部作品

君特·格拉斯(1927~)德国作家。著有长篇小说《铁皮鼓》、《猫与鼠》等。格拉斯为当代德国重要作家,语言之新颖,想象之丰富,手法之独特使他在当代世界文学中占有一定地位,曾多次获奖,几次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并于1999年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他除了在文学界享有盛名,精力充沛的格拉斯还活跃在战后德国的政治舞台上。作为一个立场坚定的和平主义者,格拉斯坚决反对北约在德国的土地上部署核武器。两德统一后,格拉斯更致力于反对逐渐滋生的仇外主义和新纳粹黑暗势力。

作品列表 作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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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北游

作者:洛水 | 完本

十六年,你的阳寿只有十六年。 这是白马寺的大师伽叶第一次看见林飞时,对他说的话。这一年,林飞十六岁。 纵使不甘,却也无奈。在林飞准备了却心头之愿、迎接命运时,神秘人出现,将他带入了北境,继而开始了林飞抗逆天命历程。 误入龙鲸之腹,巧遇师傅阿萝;随楚度清虚天一行,名为囚禁,实为教导,无奈却令沙罗铁树花开。 三美女相伴,却令海姬失了姐姐,给不了甘柠真安定与幸福,也可怜鸠丹媚随之流浪;更悲何赛花六年如一的思念,只为换一对红烛。 是天定的魔主,沙罗铁树为之盛开;是天道的宠儿,短短数年,走完了别人数千年也走不到的路,却也只不过是天道加在楚度脖子上的一根绳索。 墙角下的青苔,它苦涩梗喉,因为“我”尝过。脚下的泥浆,它肮脏丑陋,因为“我”曾经就在那里。谈到通俗小说的时候我们总不能避免的提到金庸。金的江湖世界以两个精神核心为统辖:其一是为朋友、为国民,不惜自我牺牲的义,其二是心心相映、不记得失的情。情义便是金庸用他所有的故事来表达的价值观。《知北游》同样是有其精神核心的,这个核心是出世的,它衍生出了楚度、龙蝶、吐鲁番…但是他无法表述为具体而丰富的感情,于是一切都被抽象简化了。如果说金庸丰富并完善了江湖世界,洛水则选择了一条与江湖相背离的道路。,黄易在这条路上走过,也成功过,他把这路命名为玄幻。洛水则走的更远,直接跳出了武侠的骨架与血肉,而把玄想作为髓,以此产生新的骨与血,而这个玄想的世界在洛水的努力下生根、发芽、开枝、欺叶,现在已经初具规模,这就是《知北游》,相信大家一定能在阅读这部作品的同时体会良多的。等你回来,告诉你尾生最后的故事。等我告诉你,那不是我们的尾声。 天地莹白,雪花瑟瑟,发着温柔的光。我站在深雪覆盖的桥柱旁,痴痴地凝视着你。 我不知道,那究竟是你,还是一个慢慢堆积的雪人。 我只想这么等待,用此生所有的时光。 我曾经错过你,这是真的。我不要错过你,这也是真的。 雪一直下。 白茫茫的桥下,两个臃肿的雪人,静静相对,永远也不会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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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雾之子1:最后帝国

作者:布兰登·山德森 | 完本

迷雾之子三部曲:最后帝国。有时候, 我担心自己不是众人认定的英雄。 当他们看着我时,双眼是否看到了骗子? 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以宿命的英雄战胜邪恶伊始。但是这一次,英雄没有带给世界幸福,反而自号统御主,以残酷的高压手段奴役人民。没有人知道在宿命之地发生了什么,也没有人知道传说中的救世主为何会自甘堕落,化为新的邪恶。 千年过去,大地绿意不在,寸草难生,唯有无尽的灰烬落下;入夜后,浓雾四起,危险在不可知处蠢蠢欲动。 如今,一丝生机浮现。平民少女纹意外发现自己竟能从金属中汲取力量,一群街头混混即将编织一场前所未有的骗局,妄图推翻统御主的最后帝国。 然而首先,纹和同伴们必须弄清英雄向世人隐瞒了千年的秘密…… 压倒性的才能、极富感染力的热血精神——《时光之轮》官方指定续写人布兰登?桑德森凭借自己鲜明的特色击败丹?布朗登上纽约时报畅销榜冠军 ,一个新时代的开启等待您的见证!?《迷雾之子》系列作为布兰登?桑德森的成名作之一,完美地体现出了“布兰登风格”:平易近人的文字,严密而新颖的魔法体系,媲美推理小说的故事布局,以及在追求黑暗叛逆的大风潮之中仍然毫不动摇的少年般的纯粹!这是一部能让您回想起阅读最初的快乐的小说。全部译文经过重新修订,大幅提升了阅读体验,同时加入了作者最新添笔,极具收藏价值! 美国奇幻作家,曾续写罗伯特?乔丹的《时光之轮》系列,打败丹?布朗,空降纽约时报畅销榜冠军。其处女作《诸神之城:伊岚翠》出版当年便获得Romantic Times奇幻史诗大奖,并连续入选2006、2007年美国科幻/奇幻界地位最高的新人奖项。布兰登才思敏捷,脑洞清奇,其代表作《迷雾之子》全球销量突破150万,确立了他在新生代奇幻作家中的领军地位。 “这本书有完美缜密的架构……我强烈推荐给任何一位渴求好书的读者。”—— 罗宾?霍布(《刺客》系列作者) “一个繁复的革命计划,透过作者缜密的布局,逐步实行。小说结构完整,前后联系紧密:布兰登?桑德森能否抽空来写个推理小说?” —— 纱卡(台湾推理文学研究会MLR) “阴谋、权术和诡计错综复杂地融合在一起的世界。”——《 书单》杂志多克森顿了顿。「泛图尔。」他最后说道。「他们最近几年来都是最强盛的一族,平时即有几百人,而且住在府宅中的贵族就有二十几名是迷雾人。」 凯西尔点点头。「好,我就去那里。他们一定有天金。」他拉开袋子,抽出一件深灰色的披风,大得可以包裹住他全身。披风本身并非由一块布所做成,而是有数百条缎带般的长布条所组成,在肩膀跟胸口前密缝在一起,但在别处则是各自垂挂,有如层层叠叠的彩带。 凯西尔披上衣服,布条不断翻滚扭转,几乎就像迷雾一般。 多克森轻轻吐气。「我从来没这么靠近穿这种衣服的人过。」 「这是什么?」纹问道,低低的声音在夜雾中宛如幽魂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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